多方回应呼吁为保洁员设立休息室,你家附近商场或学校等地方的保洁员有休息室吗?
据澎湃新闻相关消息,近期在网络上,保洁员在厕所、楼梯间、工具间等处吃饭和休息的处境引发关注。一些网友分享了“卫生间最后一个隔间”的照片,拖把、垃圾桶与保洁员的私人衣物混放在一起,那是她们的“休息室”。
据相关文章所述,有三甲医院的实习医生表示,有时医院的保洁员会在厕所吃饭,并且因为没有专门的休息室,有时靠在卫生间墙边小憩一会儿,被主管发现后还会被训话,因为医院主管以医院24小时都有可能“被检查”为由,要求保洁员们不准闲着。
方运在一家三甲医院实习时,第一次撞见保洁员许萍在卫生间吃饭。这让方运觉得很不好意思,懊悔为什么没有往垃圾桶后多看一眼,“早知道不尿了,得给阿姨恶心坏了”。后来,上厕所前她会刻意往卫生间最里面瞟一眼,有时看到许萍在吃盒饭或啃玉米,她会绕道去另一个厕所。有时方运上完厕所才注意到,“阿姨一边看我,嘴里也没停”。她推测许萍已经习惯了。
午后,有时方运看到许萍会靠在卫生间墙边小憩一会儿,但仅仅只有一会儿。因为被主管发现,许萍就会被训话。主管会以医院24小时都有可能“被检查”为由,要求保洁员们不准闲着。更多的时间,许萍选择站在医院走廊待命,一手拄着拖布,一手攥着无处安放的水杯。
另一位受访的大四学生表示,因为教学楼的保洁员没有休息场所,有些时候会在校园里看到坐在户外连廊打盹的保洁员。
一大学校园里,坐在户外连廊打盹的保洁员引起了大四学生张滕的注意,她发现教学楼的保洁员没有休息场所,有的中午会趴在空教室的课桌上午睡,“看到我们来,他们就立马走了”。北方的冬天气温零下,走廊没有暖气,有的保洁员会搬凳子坐在走廊透光的窗边取暖。
一位已经有2年工作经验地铁保洁阿姨表示,虽然在负二层站台有休息室,但是由于地铁站“随时随地都是脏的,随时随地都要去做。”所以她大部分时间在距离负一层卫生间最近的工具间歇脚。
59岁的肖兰在一线城市的地铁站做保洁快两年了,她大部分时间在距离负一层卫生间最近的工具间歇脚,即使休息室就在负二层站台。
“随时随地都是脏的,随时随地都要去做。”这是让肖兰难以下楼休息的主要原因。她负责的区域是负一层站厅卫生间,以及一个进出站口的外侧地面、楼梯、扶梯、通道及公告栏。
这是一个人流量很大的地铁站,早晚高峰进出卫生间的乘客络绎不绝,“不冲(厕所)的好多”。为了避免投诉,在处理完脏污后,她会每隔十分钟左右就巡视一下,确保每个隔间都是干净的,一听到有人喊哪里脏了,就“赶紧跑(过去)”。
从早上六点半到晚上七点,12个半小时里,她与源源不断的脏污斗争,不休不止。即使是午后,人流量少些时,她也难以安心在休息室午睡,“你还没睡着,就要做事情了”。
有人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留言,有人向单位提建议,有学生给校长信箱写信。“我呼吁为保洁人员设立休息室,并提供24小时热水和带锁储物柜;带软垫的折叠床;医药箱和充电插座;能加热饭盒的微波炉。这不是福利,而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这段话被转发在社交媒体平台。
在多方推动下,目前,部分单位及学校等开始为保洁员们提供体面的就餐、休息空间。
像今年3月以来,华东政法大学的校长信箱收到了多位学生的建议信,要求在校园内设立专属保洁休息室。在学生和后勤部门等多方推动下,半个多月后,学校在女生6号公寓的一层区域设立了一间保洁就餐室,并在里面配备了桌椅、冰箱、空调、微波炉等设施。
负责6号公寓的保洁员莫阿姨表示很感谢学生和学校,她告诉记者,当前宿舍片区的二十多位保洁员基本都会来这里用餐,“大家在一起吃饭也开心,热闹一点,还可以交流交流”。她笑着畅想夏天时,饭盒能放进冰箱,再也不用担心被闷在工具间里变馊、发臭。
但相比该学校的快速响应,大部分网友的呼吁却遭到了冷处理。
像网友小烊在今年3月18日逛长沙某商场时,留意到保洁员疲惫地倚站在卫生间洗手池边,而卫生间内有三张空置的沙发。她感到疑惑,询问才得知,坐下休息会被罚款。听到保洁员的回复,她觉得生气,回去便将该经历分享到社交平台,得到了数万点赞和数千条评论。
但当小烊向商场相关负责人咨询后,小烊被商场某店铺员工告知,保洁员已经吓得“不敢跟别人再乱说话了”。
直至今年4月5日,在网友源源不断的留言和致电下,商场后勤主管终于联系了小烊,表示并未因舆论辞退保洁员,只是提醒其要谨言慎行。该主管还带小烊实地走访了前述休息室,她看到里面确有两张躺椅及桌凳。
而在小烊与商场协商的这半个多月里,小烊还走访了长沙市另外10家商场,据她观察,9家都未设置专属保洁休息室。
有律师表示,保洁员的休息室和相应的休息权之所以难以落实,这主要与保洁员大多是劳务派遣或外包的身份有一定关系。如果保洁员以劳务派遣进入商场工作,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作为用工单位的商场,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但是派遣协议中如果没有针对“休息空间”进行约定,也难以要求用工单位必须提供休息区。
保洁员的休息室和相应的休息权为何难以落实?
这与保洁员大多是劳务派遣或外包的身份有一定关系。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徐旭东表示,如果保洁员以劳务派遣进入商场工作,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作为用工单位的商场,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但是派遣协议中如果没有针对“休息空间”进行约定,也难以要求用工单位必须提供休息区。
徐旭东指出,更为关键的是,“休息空间”在法律上本来也难以认定为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的组成部分,因为不同行业、工种、岗位对休息的要求往往不同,难以从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需要视工作强度、性质等而定。因此,用人单位没有法定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就餐、储物和休息空间。
此外,即使保洁员因无专属休息间,长时间站立、弯腰导致腰椎间盘突出,在卫生间就餐感染疾病,也很难认定为工伤,徐旭东解释道,疾病的形成机制繁复,因果关系难以证明,所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很困难。但徐旭东也表示,即使法律上难以刚性限制用人单位行为,随着发声的人越来越多,形成社会合力后,可能促使行业规则变化。
你家附近商场或学校等地方的保洁员有休息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