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健全的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就没有听说过这些奇葩事情

【本文来自《归根结底,都是审计闹的。现在的审计,已经背离了审计的意义》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从事会计工作三十多年了,迎接过审计,也参与过审计局和会计师事务所组织的专项审计,民营的咱不说,只要是制度健全的国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就没有听说过你说的奇葩事情!

员工出差的餐补交通补助只要在财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那就可以报销,我们也不会去询问某某到对方单位人家有没有管饭派车之类的!至于是否发放加班费那是上级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该管的事情,外部审计作为鉴证是不会管这个的!也不是内审该管的!

你说的那个假发票这个是明显违反财务制度的,那个我们内部称呼叫白条,白条原则上是不允许报销的,但是也不是没有例外,比如证明支出合理但是无法取得合规的原始单据,经办人,见证人,分管领导必须写出书面说明并签字画押!

至于说未批先干,你确定项目没立项不上会过审,你能拿到钱,分管财务领导和总会计师会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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