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用电不忘开拓人,保障供电需走合作路

  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昨日宣布,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十二时四十三分,内地向澳门供电负荷首次突破百万千瓦,为一百零三点七万千瓦,创下历史新高。   

    套句「吃水不忘挖井人」的谚语,澳门工商各业和广大澳人今日能够享受到如此充足稳定的用电,应当牢记当年作出「粤电供澳」决策的各方人士。

  实际上,当年澳门的用电,全靠黑沙湾和路环两家电厂供应,无法应付人口的增长及因为澳门享有配额及税务特惠而急速发展的出口工业的用电需要。一九八零年三月十日,澳督伊芝迪将军应中国外贸部邀请,正式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7日,商谈有关澳门事务以及中葡关系。访问期间,获邓小平接见,伊芝迪向邓小平提出,由内地向澳门供电的要求,并透露了澳门拟建国际机场的计划。伊芝迪在返回澳门途中访问广州时,广东省省长习仲勋会见及宴请了他,谈到了广东省向澳门供电的事宜。六月四日,习仲勋应伊芝迪的邀请访问澳门,两人就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友好的交谈,其中包括广东省向澳门供应电力、架设广州到澳门的公路桥梁、两地贸易以及如何加强两地今后的联系等问题。习仲勋还专门到九澳的山头,考察规划兴建澳门国际机场的海域(填海)。当然,习仲勋此次访澳,还担负粉碎某些右翼葡人议员透过修改《澳门组织章程》而大搞「变相澳独」图谋的重大任务。

  随后,全国政协常委、澳门中华总商会理事长、澳门电力公司董事长何贤,与澳葡政府经济协调司谢兆时等开始与广东省电力工业局陈岗副局长接触,商谈广东电网向澳门供电事宜。双方先后进行了四次洽谈,对供电澳门的一些原则初步取得了一致意见,幷分别起草交换了《补偿贸易供电协议(草案)》。协议草案主要包括澳方同意广东购中华电力公司电力转售给澳门,澳门方面提供二亿港元补偿贸易资金用于广东电力建设,在广东供电澳门后逐月抵扣电费等内容。

  广东省对外经济工作委员会非常重视此事,七月上旬根据省领导指示,委派叶修青等赴北京向国家外资管委会及有关部门作情况汇报。得到国家的指示后,省对外经济工作委员会与省计委、经委、财厅、中行、外贸局等单位有关领导在七月二十二日召开会议。「广东毗邻港澳,搞好睦邻关系是很重要的。」大家一致认为,向澳门供电无论在政治上或经济上都有重大意义。十月二十七日,陈岗等四人第五次赴澳门,洽谈协议草案修改意见。与陈岗等人进行谈判的谢兆时等人,把这次谈判看成是对协议的一些细节稍作修改后,就可以确定签字日期了。在陈岗等人提出要对供电日期、供电负荷上进行重新调整研究时,谢兆时显得忧虑而悲观。他说:「我们已经放弃了其他选择,只能依靠你们供电来解决澳门一直以来的电力大问题了,现在澳门是处于进退两难的地步啊。」虽然如此,双方还是基于解决问题的态度持续对话。在为期三天的谈判中,陈岗等人对澳门希望与广东合作谋求解决其电力供应问题持积极态度,同时阐述了目前广东电力无法平衡、困难较大等具体难处。澳门方面表示谅解对方存在的困难,同意在供电日期、供电方案等方面重新进行了研究,共同商讨以尽快确定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新方案。陈岗等人返回广州后,马上向省政府作了详细汇报和请示。副省长王全国于十一月五日作出批示,同意转供香港电力给澳门,从一九八四年开始由广东供电等。

  十一月七日,陈岗等四人第六次赴澳门洽谈。所幸,经与澳门南光贸易公司总经理柯正平等人沟通,幷与谢兆时等人谈判,双方对于草案的修改基本上取得一致,幷未出现过多的分歧。陈岗等从澳门返回后,十一月十九日,省电力局再次向省人民政府报送请示,报告了这次谈判达成的新方案。十一月二十八日,省委书记、副省长刘田夫批示,「同意十一月七日省电力局代表团与澳门当局谈判取得的一致意见,不要再改变幷争取于最近签订协议。」此后,双方又进行了多次谈判,敲定了许多细节问题。与此同时,省外经委、省外办也积极向国家相关部委请示幷获批同意。 

  一九八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广东省电力公司与澳门电力不具名有限公司补偿贸易供电合约正式签署。局长师兆祥和副局长陈岗、张强、童干等四人作为广东方签署人,而澳门方面签署人是何贤等四人。这份红底烫金,印有繁体中文和葡文、英文三种文字封面的合约中,明确合约总期限为二十二年,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二零零三年七月三十一日。对供电功率、供电价目、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供电计量等方面作出了约定,供方广东省电力公司自一九八二年七月一日开始向用方澳门电力公司供电,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按月向供方支付电费。

  在合约的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中,有一笔高达二亿港元的「巨款」格外引人注目——澳方向广东方面提供二亿港元的无息预付款,作为广东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在合约正式签订后,按约定的时间,分五次支付。而广东方面则从一九八四年一月份开始,分十年,每年二千万港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补偿。这笔资金用于扩建和建造了韶关(乌石)发电厂发电机组及送出工程,江门至珠海二百二十千伏线路、珠海二百二十千伏变电站及珠海至澳门澳北站一百一十千伏双回联络线等。不但是解决了澳门的用电问题,也「顺道」解决了刚成立经济特区的珠海的用电问题。

  一九八四年六月三十日,在澳门举行广东省向澳门供电的联网启用仪式。广东省副市长匡吉率领陈岗,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傅奋、珠海市副市长孙仁(后来调任澳门新华社副社长)、省对外经委副处长罗介权、省政府办公厅秘书梁极泉等共计七人组成的广东省电力代表团,出席在澳门的联网启用仪式。代表团一行人经珠海拱北进入澳门,在澳门关闸即受到澳门政府政务司代表马文佳、澳门政府秘书长施世乐及澳门南光公司副总经理郑华等的热烈欢迎。

  经过整整四十年来的发展,广东省向澳门供电,从最初的占澳门用电量的百分之十几,到现在的百分之九十,而且其中有四成是清洁能源。不过,似乎是有必要时刻合作方式的调整,从单纯的电力「买方市场」,转为「电力产销合作」方式。比如,由澳门注资内地能源集团;又如,由澳门出资,与内地合资兴建新电厂,或是收购内地现成电厂的部分股份。使到澳门方面不但是购电者,而且还是「供电者」,从单纯的电力「买方市场」转为既是「买方市场」又是「卖方市场」,亦即在电力供销分配上也掌握部份主导权。并在合作协议上注明在任何情况下,电力产品的某一比例都必须供应澳门,不受任何因素影响。这就可减低在内地闹「电荒」时,向澳门供电「受阻」的风险。而且,这也可说是澳门电力系统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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