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越南公务员基本工资上涨30%

越南内政部长范氏青茶(Phạm Thị Thanh Trà)表示,从7月1日起,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将增加30%,从每月180万越南盾(约513元人民币)增至234万越南盾(约668元人民币)。

6月20日下午,内政部部长范氏青茶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政治局已同意落实6月4日工资改革方案明确的内容。首先,基本工资将调整30%。“由于实施过程存在很多缺陷,各机构必须仔细研究每一步,这样基本工资和工资系数就不能取消”,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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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长范氏青茶

据越南财政部测算,如果所有公共部门薪酬改革全面实施,官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工资基金总额将增长30.6%(不含奖金)。因此,基本工资将从每月180万越南盾相应增加至234万越南盾。与基本工资挂钩的政策和制度也增加了30%。

越南内政部长表示,这是有史以来最高的增幅,有助于改善领取工资并享受与基本工资相关的津贴、补贴和支持政策的人们的生活。这也激发了提高生产力和工作效率的动力,有助于社会稳定,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军队和困难群众的关怀。

范氏青茶表示:“这是最优化、最公平、最平等的解决方案。让我们大家都高兴地等待基于职位的工资改革实施。我们将与国会协商并于7月1日立即实施”。

对于适用特定财政和收入机制的机构和国家行政单位,政府指定财政部主持法律框架审查。在此基础上,相应地决定修改或废除该机构的具体财务和收入机制。自7月1日起,在未修改期间,每月工资和收入增量按照234万越南盾的基本工资计算,不超过2024年6月收到的工资和收入增量。

根据薪酬改革决议,将新增兼任津贴、额外工龄、岗位职责、职务激励等9种新的津贴形式。不过,从7月1日起,条件不足以落实这9类津贴,因此政府建议维持目前的领导职务津贴、兼任津贴、额外工龄津贴、职业责任津贴等津贴。

政府负责研究、修改和补充军队、军官、公务员和某些职业公职人员的津贴和一些具体制度,特别是职业津贴,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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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从2000年至今调整

基本工资是计算工资表中的工资水平、津贴水平和实施不同制度的基础。目前,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武装部队的工资按基本工资(180万越南盾)乘以工资系数计算。工资系数是根据各组公务员的级别计算的。

5月20日上午,越南副总理黎明凯向国会作报告时表示,到2023年底,全国已拨出680万亿越南盾实施新工资政策。

1、7月1日起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6%

越南内政部长表示,对于商业领域,根据《劳动法》规定,地区最低工资将比2023年提高6%。提高后,4个地区的平均工资为417万越南盾/月。

1级地区工资增至496万越南盾;2级地区为441万;3级地区为386 万越南盾,4级地区为345万越南盾。目前,不同地区的工资在325至468万越南盾之间波动。自7月1日起,最低工资也上涨了6%。具体来说,1-4级地区将增加至23,800-21,200-18,600-16,600越南盾/小时。

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是企业与职工协商支付工资的最低标准。其中,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的职工,保证当月有足够的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约定的劳动或者工作规范而支付的工资。

按照过去10年的惯例,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在每年1月1日进行调整。但由于疫情、经济危机、裁员等影响,下一次最低工资标准将于7月调整,为期四年。

2、额外奖金相当于基本工资的10%

越南内政部长表示,公共部门的奖金基金将以基本工资基金的10%作为补充。这有助于机关、组织、单位负责人有更多的机制和政策,及时鼓励官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在完成分配的任务中做出许多贡献。

机构还有完善薪资和收入管理机制的基础,例如增加负责人使用薪资资金和经常性支出的权限来聘请专家、科学家和其他有能力的人才来执行机构的任务;决定与分配的任务相关的收入支付水平。

该部长表示,今后各机构将继续研究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27号决议的部分内容进行审议和评估,特别是工资表和津贴新水平的制定,确保可行性、公平性和合理性。适合该国的社会经济状况和资源。工资改革待具备条件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后实施。

越南内政部还将继续完善基本工资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法律文件;向主管部门报告政治系统职务清单,按照职务调整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队伍。继续实施组织安排和人员精简,包括审查和完善公共服务单位的机制和财务自主权,以减少从银行领取工资的人员。

“根据财政部测算,调整基本工资增长30%、实施基本工资基金10%的奖金、调整2024-2026年3年养老金和累积福利的资金总额,需要增加是913.3万亿越南盾,政府确保有足够的资源来实施”,越南内政部部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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