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位根本利益和能力才是处理文明间关系的核心原则

  有不少人仍在以道德为核心来谈论国际关系(比如巴以问题),不管这实效上怎样,从理论上讲都是错误的,从现实上讲(倘若真以道德为核心来处理国际事务),也一定会付出不该付的代价,甚至可能导致彻底失败。

  道德是以文明内部业已存在和被可靠维护的共同利益为其成立前提的,而文明间的关系,属于这种成型利益共同体外的关系,这就决定了文明内的任何道德至少不再自然地对文明的外部有效——依然这样理解可能会导致其文明吃亏,毕竟对方的理解就可能不同,即便双方都愚蠢而盲目相信能共同理解的东西,也会在现实的碰撞中不得不学得聪明起来。

  真正决定文明间关系的,事实上始终是各自的根本利益,这里不存在半点道德可以置喙的余地。文明间可能通过发现或构建共同利益来支撑共同的道德认同并互相给予有效约束,但只要不同文明未曾事实上融合,这种道德认同就是不可靠和不稳定的,随时会因为各种问题而出现波折或反复,已经建立的共同道德就不能始终是处理国际事务的核心原则,必要时必须退守到根本利益的真正核心原则之上。

  文明间公认的道德原则,不管是由于各自道德的本来相似,还是后来共同利益构建的产物,其成立的背后都是有相应的共同利益在支撑。只看表面上的道德认同,不顾背后的共同利益,始终只以已经公认的道德为核心去处理文明间关系,即使眼前不碰壁,未来子孙后代也早晚有一天要遭殃。

  当然,目前我们以为国际公认的道德,甚至成文国际法,都还没有得到全部大国的事实上认同(不管是其内部民意还是政府主张),口是心非或双重标准对某些文明也是常态,这是另外的问题,本身虽然也重要,但这里属于题外话暂且不去谈。

  既然文明自身的根本利益才是核心,这里自然就有一个问题:根本利益不同、冲突甚至都不能共存,那该怎么办?答案很简单且不符合道德:由能力决定。而且,我不认为文明的进步和发展会让这个答案有任何改变。

  人类历史早期,从类人猿到石器时代,肯定发生过生存资源有限引起的族群间争斗,也肯定造成过相当多的族群灭绝。包括我们在内后来存在过的人类文明,显然都是这些生死决斗的胜利者。而即使是后来的文明阶段,依然有大量文明没有幸存至今。这段历史可以理解为,随着文明进步和环境的改变,在特定空间和特定时间下根本利益不可共存的情形大幅减少了,而不可以理解为,在某个时间点之后根本利益冲突就是完全可以避免或根本不再存在——这是个简单的逻辑严谨性问题。假如脱离地球这个约束条件去设想人类未来,不同文明的根本利益之间关系怎样,则更是个海阔天空般未知的事。

  就算是局限在今后的地球上,全面核战依然是有可能发生的,而发生之后就不该接受敌人的文明能继续生存发展,这就是根本利益不能共存的一种实实在在的不能忽视的可能,无视这样可能而去把国际关系一律诉于诸道德的解释,这思维和讨论一个针尖上能站下多少天使一样荒唐。

  文明能否生存发展及水平和状况如何,是由能力决定的,这是目前为止能解释人类全部历史和全部可设想到的未来的唯一理论,其他任何答案,无论是道德上站位多高,或者一时支持者群体多庞大,都会有解释不了或解释不通的事例。想否认我这种解释的,请至少给出一种有同样解释力的不同理论。

  具体到眼前的巴以问题,其复杂性之一就在于,各方的根本利益并不一致。

  美国西方,连道德标准都是双重的,他们追求的是中东的乱局不要彻底消失而无利用可能,同时也不要在现在这个他们没能力应对的时刻彻底大爆发,他们把损人利己生存方式的低代价延续当成自身的根本利益来追求,这一点很清楚不需要细说。

  以色列的目标,其实不止是犹太国家的生存发展,而是不顾一切消灭所有抵抗并始终保持对周边国家的有效威慑(事实上实现这个目标,只能是依靠让中东重演北美殖民的种族灭绝历史)。

  现在的哈马斯(历史上的当然还曾更激进),追求的应该是至少让以色列退回到某个联合国决议的框架所限定的边界,让加沙(也许要加上约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人们可以有生路,然后再想别的。

  现在的法塔赫,除了道义上主张巴勒斯坦人们的合法权益之外,则相当程度上还指望置身事外苟安,缺乏斗争和发展的眼光。

  周边穆斯林国家,虽然不同程度地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正义事业(也许有特殊历史的约旦是个例外),但更主要地是各有各的打算,这和几十年前首次中东战争时期不一样。巴以问题,更多是他们实现现实的地区和世界影响力的抓手。

  俄罗斯,就别谈道义上怎样了,也许他们更应该盼望着巴以问题闹大点——口头上他们总是有没人真信的道义说辞,事实上也有很多事没做错,但纵观整个世界,俄罗斯应该是把根本利益与能力原则理解得甚至可说是市侩的文明。

  而我们自己,我个人的理解是,我们追求的是自身崛起复兴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总成本和代价最低,这至少和巴以问题本身的公平正义不完全是一回事,也不意味着必须绝对保证巴勒斯坦人民的所有合理权益都得以实现——就算不说该不该这样去设想,首先就有能力上行不行、代价可不可承受和主要由谁承担的问题。

  这种混乱复杂的不一致,根本就不是能用任何道德来解释和调整好的,不管这些道德是否已经是公认的。任何一方强行用自己的道德来解释和解决的话,都必定只能将问题扩大化并引火烧身,最终连自身的根本利益都不能保全。可以说,巴以这种问题(俄乌问题也一样),都是不可能不突破现有国际公认道德底线就可以解决的。

  对我们自己来说,以我们的根本利益为核心,量力而行和妥当应对,还是最终有能力达到我们自己的目标的。只是这样做可能会有很多人不满意,包括国内相当多的人在内——毕竟以道德为核心解释文明,是自古以来我们就在犯的错误,已经为此付出的代价还不足以完全改正错误。

  顺便还需要指出三点具体些的结论——这三点应该是目前大多数中国人所不能认同的。

  一是国际间不存在个体和整体的对应关系。从具体国家立场上说,“人类文明”这种说法更多只是一种理想和追求,即使经济全球化发展到今天,人类这个层面上的共同利益还远远不足以支撑足够的共同利益,因而任何具体国家和人类之间绝不是个体与整体关系,不存在为整体牺牲具体文明根本利益的道理。当二者不一致的时候,任何具体国家,只要不是傻瓜在执政,就肯定会把自身文明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能不能得偿所愿,则看能力和机遇了)。

  二是大国和小国的不同。具体大国的根本利益可能辅以正确的手段而得以实现,但具体小国的根本利益则完全没有这样确定的幸运,这是个由内因能力决定的客观事实。能力不够的话就必须审时度势灵活应对,不能被道德绑架束手束脚是显然必须的。而大国,即使有能力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如果被既存道德过度束缚而偏离正轨,也完全有可能导致失败,至少要付不该有的代价。

  三是损人利己依然有可能是正当选择,但这和我们熟知的西方人作为有本质区别。因为基于文明本位的根本利益与能力才是核心,文明间又当然可能存在合作共存的总成本过大而不可接受的情形,这种情形下做出损人利己选择的任何一方都不是错误,更不能用任何一方的道德来解释。西方人一直在犯的那种损人利己错误,与任何文明的本位立场和道德都无关。他们错在对他们自己而言,合作共存的总体成本始终都更小,损人利己的总体成本才远远更大,而他们选择的就是成本更大的那个,只用他们自己的本位根本利益来评判都是错的。这个关于西方的是非结论大多数中国人目前是接受的,但不接受的是我给出的背后道理。

  我这里讲的道理,以及上述三点具体结论,是延续至今的中国传统思维所不接受的——即使对部分具体事务的判断和决策可能类似,背后的道理也不一样。之所以有这样的分歧,是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就一直顽固坚持着偏重实践而轻视认识的错误——尤其不重视一般性认识,我们的认识都局限在当时可用和好用为止,而不追求彻底地认清一般性的客观规律。这种错误在短期内影响不大,甚至都可忽略,但长期来看,实践的过多和过于重复本身必然导致社会发展的总代价或总成本过高和认识的总效率过低,从而文明总的发展进程过于迟滞——我们毫无疑问地是地球上有文字历史中发展最迟滞的文明,这一点上连竞争者都不存在。道理尽量从一般性角度去讲,就是试图避免更多不必要的实践及失败,加速我们文明的发展进程。

站务

  • 观网评论4月爆款文章↓

    4月初,美国财长耶伦访华,一时间“中国产能过剩论”被炒作起来,观察者网专栏作者陈经从“三个美国女人”的独特角度,阐释了中国产能包括新能源产能对世界经济的贡献,还对美国政......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