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从现实到理想

       在人类历史上,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曾经是多少仁人志士,革命先烈都曾有过的共同追求。     

        “平等”这个概念,《辞海》是这样解释的:人们在社会上处于同等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 

        看着这样的解释,人人平等,一个多么令人神往的天堂!

“劳动者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是过去我们人人讲,也是天天讲的话,我就是从小接受着这样的教育长大的,而且曾经深信不疑。

        但,我觉得还是要冷静一下,我想请大家具体的想一想,人与人之间怎么平等?或者说,如果由你安排,你怎么做到让人人平等?关键词是“做到”,强调一下,怎么“做到”?就是说,我们不讲大道理,只说具体怎么做,才能让每个人都实实在在的感觉到“平等”,有“平等”的获得感。

       举例来说,如果你当兵,你和司令员怎么做到平等?如果你打工,你和老板怎么做到平等?如果你当保安,你和市长怎么做到平等?如果你是手握重权的官员,你和老百姓怎么做到平等? 即使开个大会,有人坐主席台,有人只能被代表,二者的社会地位本来就有高下之分,你又怎么做到平等?这样的例子能举出多少?无数个,是不是?

       人与人之间平等与否,在本质上,首先是一个权力分配问题。

       现实告诉我们,在权力面前,上帝也要退避三舍。

       权力,首先表现在职位高低,但又并不单纯取决于职位高低,权力的本质其实是你说的话占地方,有人听,说了算。娱乐明星,网络大V,亿万富豪,并不一定有多高的职位,但他们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说话有人听,也就是发言权重大,这也是一种权力,准权力,事实权力。

       诚然,现在是自媒体时代,每个老百姓都有了发一言的机会和权力,但每个人的发言权重可是有着天壤之别。有人一言可重九鼎,有人一言可重八鼎,你的一言重几鼎?在网络舆论中,一个热点事件,往往需要数百千万的老百姓集体发声,才有可能被有关方面重视,你的一言够得上万分之一鼎吗?权力不平等,你的话没人听,你说的不算数,你怎么实现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地位的平等?

        权力能平均分配吗?很遗憾,大家都知道,在一定条件下,财富尚可均分,但权力没法均分,因为你根本就做不到。玉皇大帝那里都做不到,如来那里也做不到。所以,古今中外,权力的争夺最血腥。

       事实上,平等,是弱者地追求,因为弱者的利益容易被侵犯。

       旧时穷苦农民起义,常提出“均贫富,等贵贱”的要求和主张,显然,这就是弱者对平等的理解。可是,你又见哪个起义得了天下,做了皇帝,还会和老百姓“均贫富,等贵贱”呢?毋庸讳言,这个时候,他追求的还是平等吗?不是了,而是高人一等了,他要做人上人了,人性本来如此。反过来,可以说,平等,并不符合人的本性,高人一等,才是人的追求。平等,只是你做人下人时的追求。退一步讲,即使你说你不追求高人一等,你可管不了别人追求高你一等。 

       那么,我们恐怕就只能悲观一点儿,只能把人人平等当做一个美丽的憧憬,一个留给弱者的希望。在现实中,我们其实只能接受一个分等级的社会,一个分阶层的社会。不管你喜欢不喜欢,这是我们只能面对的现实。如果有兴趣,你还可以去观察,就连动物,也是分等级的。  

       其实,我还在想,我,作为一个最大贡献就是吃过很多苦,挨过很多饿,受过很多累的人,如果有人告诉我,说你可以和袁隆平老先生享有同等的社会地位和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你说我会怎么想?我会有什么感觉?我会激动万分吗?我会欣喜若狂吗?可以十分肯定地告诉你,都不是,我的第一感觉一定是:告诉我这个话的人脑子进水了,因为在袁老先生面前,我知道自己有多么渺小。

       这就是说,我们真正追求的未必是社会地位和各种权利的平等,袁老先生为国家,为人民所创造的价值要远远高于我,他就理应享有比我高的多的地位和权利。换句话说,我觉得只有这样做才是合理的,这样的合理不是平等,是公平。

       当然,你可以说,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不管你高贵还是贫贱,同样的犯罪行为就适用同样的法条,高贵者不能有特权,贫贱者也不能被歧视,这也是现代法律的基本原则。

       但,我们做这样一个假设,你让一群农民,一群官员,一群富豪,一群歌星,分别制定同一项直接关乎个人利益的法律,会一样吗?毫无疑问,一定会大不相同。比如,经常让人诟病的,穷人花小钱嫖一回娼算犯罪,富人花大钱包养十个八个就不算。这怎么平等?当然,你让制定这条法律的人说,他一定能说出一大堆法理依据来。只是,你如果把制定这条法律的权力交给一群穷人,他可能觉得你那些法理依据也该被推翻。还有更令穷人深感无奈的,只要你有钱,你请的律师就可能让你减轻量刑结果。如果你没钱,你就活该重判。

       美国《独立宣言》中有一句几个世纪以来影响世界的话,“人人生而平等”,可是,出生在华尔街大亨家中的孩子,和出生在保留地印第安人家中的孩子怎么“生而平等”?    

       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等于法律面前人人公平。就是说,所制定的法律本身未必就那么合理。各种法律、规定,也包括政策等,都有一个由谁制定,由谁执行的问题。制定、执行法律的人,不可能交给不掌握任何权力的人。而且,司法腐败不考虑在内,司法腐败说到底就是权力腐败。

       这就是说,作为老百姓,作为弱势群体,“平等”,只是一个美丽的梦。我们追求的其实应该是合理,是公平。

       而平等的,有时候是公平的,是合理的;有时候就可能是不公平的,不合理的。

       公平与平等的本质区别是,公平更注重制度安排和社会实践的合理性,而平等对合理性则缺乏考虑。

        “公平”,《辞海》的解释是:指一种应有的社会状况。反映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作用和地位、行为和报应之间的某种相适应关系。

       这就是说,公平指的是,权利和义务、作用和地位、行为和报应之间的适配和平衡。说白了,如果你想获得高报酬,你就首先要有高付出,付出的多,你就多得,付出的少,你就少得,按劳分配,按付出分配,这才是“一种应有的社会状况”。

       其实,我个人对“公平”和“平等”的理解还要再简单一点儿。就是你得让每个人“升官发财”,获得好处的机会尽量“平等”,就靠个人的能力和努力,别靠出身,別靠裙带,更不能靠怎么坑人,怎么算计人,也别靠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机会平等”!平等,应该用在这儿,因为只有这样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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