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杀妻案”出现几大疑点

【本文来自《曾轰动全球的美国“杀妻案”当事人辛普森去世,享年76岁》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无锡小菜鸟
  • 扯,他杀妻才是证据确凿,但是他的律师团队利用警方个人生活作风问题大做文章,让陪审团形成警方不是好人,很有可能冤枉辛普森的印象,结果尽管法院苦口婆心地劝说证据是确凿的,个人生活作风与本案无关,陪审团成员仍然决定判辛普森无罪,这是典型的外行判案的弊病。

“辛普森杀妻案”出现几大疑点:

1、警方在辛普森家中找到的带血迹的袜子。袜子上的血迹虽然是妮克的,但却极不正常。咱们来想想,如果当时辛普森穿着这双袜子去案发现场,不小心血迹滴到了他的袜子上,那么血迹只会有一面,绝不可能隔着脚浸透到另一面。辛普森家里的袜子两面都有血迹,而且大小形状完全一样。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袜子上的血迹是之后人为滴上去的,所以才浸透了两面,出现一样的形状大小。

2、如果辛普森是凶手,案发后为何还把血衣、手套之类的藏在自己家里,找个地方扔了或是烧了不行吗?而且据辛普森友人基图作证,他当晚迷糊中听到楼下传来很大的声响,他以为地震就没管。后来查明声响来自冰箱被撞击的声音,恰好是作案手套发现的地方。由此辛普森律师认为真凶极可能是对他家不熟悉,在抹黑潜入后放置手套时,不小心撞到了冰箱。

3、证人福尔曼警官。此案最大的证人福尔曼警官,当晚他并不当差,为何会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并且主动要求带队去搜查辛普森家,而且所有的物证包括血迹全部是福尔曼警官最先发现的。

另外还有其他各种疑点。后来在进一步审理中,最大证人福尔曼警官被发现劣迹斑斑,且对黑人有种族歧视,福尔曼警官和一些警局的人,为了给黑人辛普森定罪,确实违规动了案发现场,最后福尔曼被另案审理。由于最大证人撒谎,按照规定他的供词无效,加之“辛普森杀妻案”疑点重重,最终法院不得不宣判:辛普森无罪。但也要赔偿死者巨额罚款。

一个不当差的警官发现所有所有证据就说明问题了!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