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学生怎么想,教师自身有责任守住红线,哪怕对方是主动想上位的

【本文来自《美院原院长被爆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重庆师范大学通报》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这事情的处分怎么讲呢?黄某某退休了,退休了还能怎么处分?党内处罚+降低退休待遇,也只能这样了。也就是黄教授走的是“老人老办法”,如果黄教授是自己交的社保,那我觉得退休工资也应该按社保来,学校处分甚至没理由去动。

要再加重处罚,我能想到的方法,只有建立“失德教师”名录。像黄教授这样的,不能再被体制内单位请去做报告,当评审专家,更别说兼职上课。这样对他的收入影响可能会更大些。道理上也更站得住脚。毕竟退休工资不能取消,人总是要生存的。

处理“和学生有不正当关系”这种事,我觉得更重要的还是要抓好在职教师。

一方面是加强对教师的处罚,必须明确所谓“师生恋”是被严格禁止的。处罚要重,开除等措施都可以上,不能只是不痛不痒的校内处罚。学生为了“上位”“积极主动”,也决不能成为减轻教师错误的借口。不管学生怎么想,教师自身有责任守住红线。

另一方面是对学生的保护。学生遇到教师以学业等内容进行胁迫,学校是否能给予学生足够的支持,让学生相信自己回得到学校的保护,能勇敢地在第一时间举报。这对防止类似事情及其他学术不端很有帮助。学校在这方面得有明确的可执行的政策,并且需要向学生宣传。

至于有回答说“灌酒”涉嫌刑事犯罪,我认为,刑事犯罪归公安机关管,学校确实没有能力管。法院有判决,学校可以进一步处理。不过人都退休,也就继续只能继续降待遇。但事情过去那么多年,证据也都湮灭了,似乎确实没道理凭目前的证据去认定犯罪。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