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左有个很大的问题,对谁都好,就是坑人啊

【本文来自《“男子打球踩猫肚子摔倒,投喂者判赔24万”一案将再审》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guan_16211597791141
  • 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回答:
    1.球场提供者有没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场地?打球者和场地提供者是否是合同的双方?是否可以追究场地提供者的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2.动物的权益是不是理应适当考虑?如果考虑,那么投喂的行为是否属于爱心的行为?出于爱心进行的投喂遭致赔偿,那么以后是否还有人去投喂?这么判的社会效果如何?

1我觉得有, 这里相关的人是受害者(顾客),场馆经理(管理者),雇员(间接肇事者),那只猫。你这个问题很诡异,你的逻辑里似乎只有受害者和猫,还是只有受害者和场馆,雇员因为投喂做了善事所以天生的好人无责,不对吧。肯定追究场馆责任的,场馆责任的相关方就是管理者和雇员,雇员的行为 导致的后果。

2不应该,你考虑是因为你想法里白左想法还是有的,我在原文给你例子了,是美国那个,很简单的问题,救了只猫大肆宣传,人呢,人怎么办。你这句话,,,,但是,我觉得华夏社会不是。我不会在人出事的时候去考虑动物的权益。和人比起来,他啥都不是。所以我说了,我们的考虑,我们是不是该在人和动物之间选择人作为共识。没有被迫害妄想症就不该成为受害者之后还表扬人家作恶。

3你去投喂啊,这是你的自由。这人是因为他是人家场管的雇员,不是无关人员,是雇员他是有保证场管安全,让顾客安全打球的责任的。他投喂流浪猫直接导致了人家受伤,这就是他的问题。

至于爱心问题,我养猫的,不是,你这玩意就是白左白左白左。就是那群圣母才考虑的,我养猫的,但是猫是我的宠物,工具,虽然不想这么说,对我来说也算是个伴侣动物,但是如果有人伤了我家猫,或者不幸走了,我只要求对方赔钱,不要求对方偿命。这是基本判断身为人该有的。如果这点没有,你继续 没必要考虑动物权益,人之后才考虑动物什么的,不考虑也没什么。人和动物没有可比性,动物的权益是我们有了余力,动物才有权益,否则没有。我没有那种圣母心,我希望如果出事的话救人,救人,救人,不要管动物。这是正常人该有的判断吧。我觉得猫可爱我先救那只猫,人性上来说才是最大的杯具。就像我举栗子那个鹰酱的例子,这是你基本的判断能力问题身为人的判断能力。不是猫的。

白左有个很大的问题,就是这群圣母对谁都好,就是坑人啊,好人人设,专业挖坑埋人二十年。圣母坑人的时候多了,导致我,至少我对这些人有心理阴影了。对人好点吧。生而为人不用抱歉,但是是人的为自己考虑,然后父母老公老婆娃,之后外人考虑,无数个然后之后才有这只动物该怎么办,甚至都不该有。 我还是觉得你的认知判断都有问题。

出于爱心投喂,出事了呢,比方说喂狗,狗会想人类真善良还喂我吃的我再也不咬人了,还是想你真善良是个好人,别人我照咬不误。恐怕是后者。别把动物拟人,动物只讲弱肉强食。这是你该有的基本认知。你可以投喂流浪动物,没问题,他出问题我上面说了,你那句话逻辑出的问题是,你出于爱心做的好事如果有很糟糕的后果,和你前面的好人人设不相关。你是怎么强行关联上的,也许我们的教育真有问题,,,你的爱心和动物做了什么不相关,你喂了流浪狗,流浪狗还是会咬人的,这是他的本能。他喂了这只猫,这只猫他有自己动物该有的行为模式,突然进了球场,人家打球的时候突然踩到他,猫作为猫没什么错,但是猫是怎么进的球馆总能找到原因吧。喵让人家受了伤,还不是那位把流浪猫养在球馆的原因。也就是说投喂,爱心,和猫的行为是无关,但是你这行为和别人受伤是相关的,因为投喂行为导致流浪猫留在了球馆,留在球馆导致了别人受伤,这是相关的。前后逻辑很清晰。直接原因就是不可能完全控制一只动物,他有自己的行为模式,他想干啥和你的爱心无关,但是总跟你把他留在场馆的行为相关吧虽然你是无心之失。好心办坏事他也是坏事啊,我们的社会里没有好心办坏事就只看前面的好心不看后面的坏事这种逻辑的,学校也许不教,但这也是常识,正常的社交逻辑。逻辑不是说你强行关联,爱心关联好人,好人就有杀人执照,可以为所欲为,没有。而你的逻辑就是这个意思。但愿你还是小盆友未成年,否则这真是你自己的问题罢了。

不管怎么说,一个好人是看他一贯的行为的,你如果认知里认为你投喂猫就是好的,但出事了就和你无关,如果你是这位当事人,我只能说,前后不一致。干嘛把猫留在场馆。赶出去才是作为一个雇员该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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