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教培机构会产生什么影响?

首发于公众号“贼叉”

双减政策颁布以来,教培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屡见不鲜,各地在执行处罚的时候标准不一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不过最近教育部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改变这一情况,该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

那么对于违反双减规定的教培机构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呢?办法中说得非常明确: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止招收学员;责令停止举办;吊销许可证件;限制从业。

而罚款的金额也很明确:对自然人处3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1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

有了这个办法之后,各地对违规教培机构的处罚会更规范,同时这对想继续进行违规教培活动的机构也敲响了警钟。

倒不是说你只要违规,有关部门就一定来抓你。事实上除非是统一行动,否则的话有关部门主动出击的情况并不多见。因为教育部门执法力量薄弱,因此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才能执法。而其他部门也有日常工作,再腾出手来对违规教培雷霆暴击也不太现实。

但是别忘了之前我写过的沈阳的和魔都的那两个家长的事情。什么,忘记了?就是老师把孩子成绩提高了,家长一个举报就把钱拿回来了的那事儿。

注意办法中的处罚措施说的是没收违法所得,换句话说,以后家长想通过举报拿回学费是够呛了。但是拿举报去威胁机构仍然有可能直接拿回费用:因为对于机构来说,以后可不止是谁举报我了我退给谁,而是所有的违法所得都要罚没外加罚款,这可比退一个损失惨重多了。

而且这个罚款数额也是挺大的,多了不说,只要一个举报成功,机构这个学期算是彻底白干。

李佳琦为什么翻车?因为这几年行情不好,大家都没什么钱,结果他还说是因为俺们自己不努力。同样的,面对有可能能拿回学费的结果,总是会有家长动这个心思的。而对机构来说,总是两害相权取其轻,退一个总比罚没外加罚款要好的多吧?

只不过这种家长如果多了,那培训机构是真的吃不消的。所以只有在双减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教学活动才是上策,不要再铤而走险了。。。

以上纯粹个人猜测,不构成任何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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