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互殴,罗翔翻车:素质越低,越爱讲道理

文 | 雾满拦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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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法学界高士。

但有人嘲笑他,说罗翔“翻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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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动车上,一个女孩儿跟一个带孩子的妈妈,产生冲突,双方动了手(都是女性,都没有暴力优势,却这么偏爱暴力,真是怪异),结果被警方判为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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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罗翔怒了,曰:“案发的起因就是小孩踢椅背,是个不合宜的行为,家长方属于过错方,在孩子被指责后还辱骂他人,而且还先动手打人,手段明显过激,按照指导意见,将女方事后回击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是合理的,不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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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罗翔的观点,因为网络上出现了更全面的事件视频,因而失去合理性——和熊孩子妈妈冲突的姑娘,也不是那么无辜。网友称从视频上看,姑娘在事态平息后还动手打熊孩子妈妈,所以警方裁决为互殴——所以有些人,称这件事儿为罗翔翻车。

那么问题来了,法学家罗翔的评述,是不是翻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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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我们面对此类事件,应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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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动车事件,罗翔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有没有问题?

有大问题!

罗翔在此事件上的错误,不止是翻车那么简单——甚至连他的智力,是否可靠都成了疑问。

即使以罗翔当时掌握的资讯来判断,这个结果也不会变。

我们不是法律生,但我们中学时也有学法律。

我们了解的正当防卫概念——当你面临不法侵害时,保护自身生命、健康和财产的行为权利。

那么什么叫不法侵害呢?

——不法侵害,即因犯罪行为或其它违法行为侵犯法益的行为。

所以我们非常想请罗翔先生指正一下——熊孩子在后面踢椅子,这是不法侵害吗?

罗翔先生知道的,熊孩子踢椅子,距离不法侵害太远了。所以他机智的抛开不法侵害这个概念,转而创造了“正与不正”这些非法律名词,意思是说,你家孩子踢我的椅子,你家大人还不管教,这是“不合宜”的行为,然后你有骂我,还打我,我抽你就是正当防卫,OK?

手里有锤子的人,会把一切当成钉子。学法律的人,以为所有事情都是法律,但事实上动车事件只是桩“社会公德”问题,还轮不到法律出场。

罗翔先生的错误,是把一个大概念,往一个小事儿上扣。

格局小了。

动车冲突,根本没有什么不法侵害,也用不到正当防卫这大杀器。人民群众激情热议,是因为公众原本就没有脑子,听风就是雨,看热闹不嫌大。

但做为法学名家的罗翔,应该告诉大家——动车互殴事件,原本是可以避免的,是没有必要的。对于冲突双方来说,他们都在赶路,都有自己的正事要做,要多么闲情逸志,才会跟路人死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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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包容,一声道歉,事情就没了。两个没有丝毫暴力优势的人,却选择暴力升级方案,这是明显的情绪管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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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两个女性成为暴力冲突事件中心,这说明了什么?

有个词叫: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或者叫:压垮大象的最后一根羽毛。

当我们讨论动车冲突事件时,脑子里是有个德品预设的:

这个预设,就是熊孩子的父母,应该通情达礼,性情娴和。与之冲突的姑娘,应该是理性智慧,心境淡泊。

然后我们根据这个预设,要求当事人:

——如果熊孩子的爹妈,不通情达礼性情娴和,我们就会骂他们,要求他们必须通情达礼性情娴和。

——如果冲突中的姑娘,不理性智慧心境淡泊,那我们就骂她,要求她必须理性智慧心境淡泊。

然而但是,被我们疏略的是,当动车事件发生时,双方可能已经遭遇了太多不堪,承受了太多压力。请如失业,诸如被老板辱骂,诸如家人患病,诸如经济破产花高价买的房子突然断供……

他们其实也想通情达礼性情娴和,或是理性智慧心境淡泊,但他们承受得太多。如一枚脆弱的鸡蛋,有人把一块石头压上去,她们顶住了,然而又有人再加上一块石头,她们哭着顶住了,然后又压上一块石头……到得她们进入公众视野,她们的头上,已经压了几座山。你说她们没有情绪控制力,但其实,她们早已处于崩溃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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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因为女性在体能上不具优势,是天然的弱者。然而一旦社会经济下行,社会压力就会一古脑的压在女人身上,这时候女人就会失去“女人味”,因为压力太大而变得暴躁易怒。这种情况下,女人身边的男人就起到防震闸的作用,要主动站出来息事宁人。

动车冲突事件中,虽然冲突的是两个女性,但其实一方是夫妻,如果是那个男人出来,对受到影响的姑娘道声歉,送姑娘一个小礼物,可能事情就不会走到这一步。

但自始至终,我们也没听到那个男人一声响动。

男人就在身边,却在事情发生时屁也不放一个,无论是哪个女人坐在这个男人身边,都会压力陡增,陷入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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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奇怪的是,激情热议的吃瓜群众,似乎没人在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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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问题,如果我们以后再遇到类似事件,应该如何处理?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动车是什么地方?

是公众场合。

公众场合有什么特点?

——以自控力最差的那个为基准点。

公众场合自控力最差的,排第一的是婴儿,排第二的是熊孩子,排第三的是素质低下人士。

婴儿不管公众场合不公众场合,想哭就哭。熊孩子是加强版的暴力婴儿,比婴儿更让人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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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但是——婴儿和熊孩子加起来,也吵不过排行第三的低素质人士。

恰恰是低素质人士,最不能容忍婴儿和能孩子。

这又叫同性相斥。

因为低素质人士,经常处于“高素质环境”——他是环境中最能闹的那个,别人都安静如鸡,所以他总是感觉到“这里好安静”。

如果公众场合有个婴儿或熊孩子,正常人类都会露出轻松的微笑——这跟低素质人士的闹腾比起来,算是安静的了。

——相反,低素质人士就会惊呆:咦,这个熊孩子老是踢我椅子,公众场合要安静如鸡知道不?你踢我椅子是错误的知道不?你不知道我让你知道知道……于是低素质人士就开始“讲道理”。

巧极了,地球上最爱讲道理的,恰恰是低素质人士。

低素质人士一旦讲道理,就会用手指点对方,不时口吐脏字,所以低素质人士讲道理的结果,是从语言攻击升级到肢体攻击。

素质低的人,是弄不清楚攻击与讲道理的。

当他攻击别人时,会认为“我在教你做人”。

这种情况,就是素质太差,是公共领域修养的范畴——甚至连公共道德都没到,距离法律更远,跟法学家扯的正当防卫不挨边。

人在公众场合,就必须接受公众环境的嘈杂,这是常识。

如果有人连这都不能接受,那么这个人还没有完成“社会化”,他不是认可自己是社会一分子,而是要求宇宙围着自己转,这类人是成年熊孩子。

成年熊孩子不只是熊,而且愚蠢。必须要经过几轮社会毒打,打到他面目全非,他们才会慢慢接受现实。

(*本文配图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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