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脂砚斋康熙年间评点《石头记》(转自土默热的新浪博克)

当今红学界对于《石头记》书中脂批和评点者脂砚斋的态度,分为“拥脂派”和“反脂派”两大阵营。拥脂派认为脂砚斋是《石头记》创作的知情人和参与者,是与曹雪芹关系密切的亲人,脂砚斋批语对于研究《石头记》有重要作用。反脂派则认为脂砚斋与曹雪芹毫无关系,他根本就没接触过曹雪芹本人,批语中却处处与曹雪芹套近乎,脂砚斋批语是《石头记》研究的跗骨之蛆。两派之间争论了多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为什么谁也说服不了谁呢?是因为两派都在拿乾隆年间的那个曹雪芹说事,都是把胡适考证的那个曹雪芹身世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红学家们把脂砚斋硬往曹雪芹身边靠,感觉靠上的就成了“拥脂派”,感觉靠不上的就成了“反脂派”。这样研究脂砚斋,双方恐怕都有先入为主、因果倒置之嫌。脂砚斋批语在《石头记》书中,不因曹雪芹的作者身份而存在或消失,必须作为一个独立客体加以研究,方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一.有确凿证据证明脂砚斋评点《石头记》在康熙年间

《石头记》作者创作此书时,隐去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但脂砚斋(包括畸笏叟,后不注)批阅此书时,大部分评语都注明了评点的时间。不过脂砚斋注明的评点时间,使用的是甲子系年法,如“壬午除夕”、“甲申八月”等。甲子系年的特点是六十年一轮回,可以是康熙年间的甲子,也可以是乾隆年间的甲子,还可以是嘉庆道光年间的甲子。红学家们根据胡适考证出来的那个曹雪芹的生存年代,将脂砚斋批语的系年判定为乾隆甲子,并将脂砚斋定位为乾隆年间人,这是用因果倒置的错误手段推测出来的结论,是靠不住也不可信的。

判断脂砚斋评点此书的时间,孤立地根据批语后面注明的甲子系年来推测,看来是行不通的。还必须佐之以批语中涉及到的人和事综合考虑,方可得出正确的结论。脂砚斋在批语中,涉及到一系列同作者和自己(批书人)有过交往的文人,以及这些文人的文学作品。通过这些文人的生存年代和作品的创作时间,可以反推出脂砚斋的生存年代,以及其批语中甲子系年所代表的批书时间,从而推断出《石头记》作者的生活时代以及创作时间。这样研究脂砚斋是科学的,可靠的,没有争议的,方可看清其庐山真面目。

脂砚斋批语中涉及的明代以前文人和作品,如诸子百家、唐诗、宋词、元杂剧,以及明代的诗歌小说,因系古人作品,清代时谁都可以引用,不能说明问题,故本文忽略不计,主要是针对批语中涉及的清代早中期的文人和作品加以分析。脂砚斋批语中涉及他那个时代的当代文人和当代作品,主要有吕熊的《女仙外史》,褚人获的《坚瓠集》,林云铭的《庄子因》,以及赵香梗的《秋树根偶谈》等。这些文人的生活年代及其作品的创作时间都是清楚的,作为证据的可靠性是无可置疑的。下面就让我们逐一加以分析。

1.吕熊与《女仙外史》。在甲戌本《石头记》第二回中,贾雨村和冷子兴长篇大论“天地生人之大仁大恶”一段文字后面,有一段脂砚斋批语:“《女仙外史》中论魔道已奇,此又非《外史》之立意,故觉愈奇”。《女仙外史》是一部神魔小说,作者是吕熊,创作年代在康熙中后期,创作地点在钱塘,即今之杭州。吕熊(1640~1722),字文兆,号逸田。性嗜诗歌、古文及书法,博习不厌。足迹半天下。寻以旧著《女仙外史》触当时忌,乃归吴门梅隐庵,年八十二卒。所著除本书外,尚有《诗经六义解》、《明史断》、《续广舆记》、《前后诗集》。

《女仙外史》的批阅评点者是洪昇,评点时间是在康熙四十二年(1703)。这些在《女仙外史》康熙印本的序言和批语中,有明确可靠的记载。《女仙外史》第1、4、28、31、39、58等回,皆有洪昇批语。其中第28回批语说:“《外史》节节相生,脉脉相贯,若龙之戏珠,狮之滚球,上下左右,周回旋折,其珠与球之灵活,乃龙与狮之精神气力所注耳。是故看书者须觑全局,方识得作者通身手眼”。主要是评价《女仙外史》创作手法之高明,倘用这段批语评价《石头记》创作手法,似更恰。吕熊的《女仙外史》由于歌颂了农民起义领袖人物,触犯了当时朝廷,其书出版后很快就被列为禁书,康熙晚期直至雍正乾隆年间的文人,是无缘阅读和评点《女仙外史》的。

2.褚人获与《坚瓠集》。《石头记》第15回写“秦鲸卿得趣馒头庵”一事,脂砚斋在回前总批道:这些情节“不落套中,省却多少累赘笔墨。昔有安南国使题一丈红句云:‘五尺墙头遮不得,留将一半与人看’”。脂砚斋批语记载的这个故事,出自清初褚人获的笔记体小说《坚瓠集》。褚人获字稼轩,又字学稼,号石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年前后在世,在杭州宝石山下有褚人获故居,今存。终身不仕,文名甚高,代表作为《隋唐演义》一百回。尤喜涉猎历代稗史,著《坚瓠集》十五集66卷,康熙年间尤侗、毛宗岗、顾贞观、洪昇、张潮等人皆作序称之,序言今皆存世。

3.林云铭与《庄子因》。《石头记》第21回中,描写黛玉来宝玉房中翻弄案上书看,可巧翻出昨儿所续之庄子文,又气又笑,不禁提笔续书一绝:“无端弄笔是何人?作践南华《庄子因》。不悔自己无见识,却将丑语诋他人!” 为此,脂砚斋批道:“为续《庄子因》数句,真是打破胭脂阵,坐透红粉关,另开生面之文,无可评处。”《庄子因》作者林云铭(1628~1697年),字西仲,福建侯官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官徽州府通判。又尝寓居杭州。著有《挹奎楼文集》十二卷,《吴山觳音》八卷,及《楚辞灯》等(均见四库总目),并传于世。

4.赵香梗与《秋树根偶谈》。庚辰本第21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俏平儿软语救贾琏》中,有这样一段脂砚斋批语:“赵香梗先生《秋树根偶谭》内,兖州少陵台有子美词(祠),为郡守毁为己词(祠)。先生叹子美生遭丧乱,奔走无家,孰料千百年后数椽片瓦犹遭贪吏之毒手。甚矣,才人之厄也。因改公《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数句,为少陵解嘲:‘少陵遗像太守欺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折克非已祠,旁人有口呼不得,梦归来兮闻叹息,白日无光天地黑。安得旷宅千万间,太守取之不尽生欢颜,公祠免毁安如山。’读之令人感慨悲愤,心常耿耿。壬午九月。因索书甚迫,姑志于此,非批《石头记》也。”

这个赵香梗乃是何许人,他的《秋树根偶谭》又是一本什么书,迄今红学界无人考证清楚。笔者考证赵香梗就是清初在少陵台上修建子美祠的兖州知府赵蕙芽,香梗是他的字或号。据兖州府志记载,赵蕙芽在清康熙早期任兖州知府期间,曾在兖州少陵台上建亭、奉祀杜甫像,因杜甫字子美,遂称子美祠。赵蕙芽卸任后,此祠被后任知府改为自己的功德祠。赵蕙芽感慨之下,遂在自己的《秋树根偶谈》一书中记载下此段文字记载。脂砚斋因此书作者“索书甚迫”,遂将这段话转抄于批语中,并非批《石头记》的文字。详细内容见笔者《赵香梗何许人也》一文。

5. 以上四条脂砚斋批语,涉及到的四个文人,均为康熙年间人物;记录的四件文学作品,均为康熙年间作品。脂砚斋批语的这些记录,与《石头记》书中提及的文学、戏剧作品及其作者所处的时间,也是互相印证的。笔者曾撰文《从书中提及的文人和作品看红楼故事的成书年代》,《从书中戏剧剧种剧目看红楼故事的发生年代》,详细论证了《石头记》书中所提及的戏剧、小说等文学作品,均为康熙三十八年以前的作品,问世时间最晚的戏剧是《长生殿》,问世时间最晚的小说是《女仙外史》和《坚瓠集》。不论是脂砚斋批语中还是《石头记》书中,绝没有提到一个乾隆年间的文人或文学作品,足可证明《石头记》创作评点于康熙年间。

6. 可能有的固守曹雪芹著作权者要发问:庚辰本《石头记》书中有一条脂批:“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批语中有乾隆时期的具体时间和具体人物,怎么能说脂砚斋评点是在康熙年间呢?您只要仔细分析一下这个批语的系年,就会发现这条批语是后人伪造混入脂批的:庚辰本问世的时间是庚辰年(乾隆二十五年,1760),比这条批语晚了四年,乾隆二十一年庚辰本尚未产生,怎么可能由谁来审阅“对清”呢?显系后人伪造。

书中不仅这条批语涉及“雪芹”,共有四条批语谈及“雪芹”。但这些批语后面都没有批者题署,不能证明是脂砚斋所批。脂砚斋批语都是甲子系年,如“壬午九月”、“甲申八月”等,绝没有“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这样的系年。因此,这四条有“雪芹”字样的批语,显然并非康熙年间脂砚斋的文字,而是乾隆年间或更晚某个评书者所添加,混入脂批的。《石头记》的评点情况很复杂,批语中还有一些晚清乃至民国期间文人的手笔,对此要注意甄别,不宜一律视为脂砚斋批语。

还可能有人鸡蛋里面挑骨头:康熙时期的文人和作品,康熙时期的人批书可以记载,乾隆时期的人也可以记载啊?这是强词夺理。现在好多学者撰写曹学文章,笼而统之称“康乾时代”来为曹雪芹涂脂抹粉。须知康熙朝61年,乾隆朝60年,加上中间的雍正朝13年,前后长达134年之久。时代特征也不一样,顺康年间是所谓“末世”时期,乾隆年间则为“盛世”时期。假设脂砚斋是乾隆年间人,为什么对自己生活时期的文人与作品只字不提?为什么专门记录康熙年间的文人,并记录四个均与洪昇有关系的文人?更何况脂砚斋不仅记录了这四个文人,还记录了与他们的直接交往,比如赵香梗向他“索书甚迫”。康熙时期的赵蕙芽,乾隆时骨头渣子都烂了,难道是鬼魂向曹雪芹“索书”?

 二.脂砚斋康熙年间评点《石头记》证明了什么

1.脂砚斋是康熙年间人,批语作于康熙年间,批语中记录的当时的人和事,是康熙年间的人和事。红学家们在乾隆年间的曹雪芹身边,根本就找不到这些人和事,也不可能找到。

2.脂砚斋批语中的甲子系年为康熙甲子,而非乾隆甲子,比红学界通常理解要早60年。所以红学家们同曹雪芹相对照,处处对不上;按土默热红学去对照,处处都合隼。

3.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三脂本的系年也是康熙甲子,三脂本的祖本传抄问世初始于康熙年间。按照三脂本乾隆甲子系年向曹雪芹靠,就成了20岁时著书的无病呻吟;按照康熙甲子系年靠在洪昇身上,就成了“经历一场人生梦幻之后”的梦中追忆。

4.《石头记》的作者石兄,亦即脂砚斋批语中的芹溪,亦应是康熙年间人。脂砚斋批语中称其为“芹溪”,或简称为“芹”。洪昇在康熙十年曾以笔名“芹溪”为苏门啸侣《天宝曲史》校书,此时曹雪芹他爹还远未出生,他爷爷尚未出道。曹雪芹并没有芹溪之号(红学界所说的曹雪芹有“芹溪”之号,是当代红学家在《春柳堂诗稿》中伪造的),“雪芹”也不应与脂砚斋简称“一芹一脂”。

5.《石头记》创作于康熙年间,应比脂砚斋批书时间略早一些,具体时间应在康熙中期。只有在此一时期创作评点,脂砚斋才有可能联想到吕熊《女仙外史》、褚人获《坚瓠集》等与洪昇交往密切的文人及其作品,并将其顺笔写入书中评语。

以上五条结论都是从脂砚斋康熙年间评点《石头记》一事及其批语的甲子系年推论得出的直接结论,简单明白,无须推导,顺理成章,故本文不再另加分析说明。

6.《石头记》作者洪昇和评点者脂砚斋,与批语中提及的文人及其作品有着密切关系。康熙中晚期,吕熊的《女仙外史》和褚人获的《坚瓠集》成书后,都曾将手稿送洪昇披阅,并请他为之作序。洪昇晚年确实通读并评点过这两部书,并亲自分别为之撰写了序言。洪昇的批语和《序言》今均存世,见《洪昇集》一书。吕熊与褚人获著书的地点在杭州,褚人获旧居至今尚存。林云铭晚年长住杭州,与洪昇等江南文人时相酬唱,《洪昇年谱》有记载;赵蕙芽任职的兖州,为洪昇一生南来北往的必经之路,洪昇客燕京二十余载,“妻子长安亲旧国,年年北往复南征”,途经兖州与赵蕙芽多所交往,是自然之事。这也从一个侧面,有力地证明了《石头记》作者是洪昇。

7.“脂砚斋”一词的出处,实际上不是人名而是书斋名,即洪昇遭遇《长生殿》招祸案后,无材补天携妻小回到故乡杭州,在孤山所建的稗畦草堂,又称四婵娟室。洪昇在这里创作了《四婵娟》杂剧,剧中写书圣王羲之拜卫夫人为师,所携拜师礼为“古松脂”(墨)和“铜雀研”(砚),故四婵娟室又可称为脂砚斋。说到底就是洪昇夫妻共用的书房,即稗畦草堂。洪昇创作《石头记》,脂砚斋评点石头记,都是在这里进行的。脂砚斋的真实身份,乃是洪昇嫡亲的表妹和相伴终生的爱妻黄蕙(字兰次),黄蕙是清初一个著名的才女,工诗善画,妙解音律,出身名门,夫唱妇随,为表哥兼丈夫“还了一辈子眼泪”。脂砚斋批语中频繁出现“余家”、“余二人”、“吾家子孙”字样,可证明她与作者拥有同一个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养育着共同的子孙,非夫妻关系而何?脂砚斋批语中经常感慨作者对“三十年前事”犹记得很清楚并写入书中,从甲戌本(康熙三十四年,1695)、己卯本(康熙三十九年,1700)、庚辰本(康熙四十年,1701)系年反推三十年,这正是康熙十年(1671)洪家发生“天伦之变”,夫妻二人逃出家庭的时间,所以脂砚斋才格外感慨系之。

如果按曹雪芹来推断,从红学家认定的乾隆九年著书(1744)上推“三十年前”,他还没出生,如何回忆?如何记录?又莫名其妙发的什么感慨?甲戌本《石头记》第八回描写众人夸宝玉写的斗方儿,“字法越发好了”。脂砚斋在此批道:“余亦受过此骗,今阅至此,赧然一笑。此时有三十年前向余作此语之人在侧,观其形,已皓首驼腰矣;乃使彼亦细听此数语,彼则潸然涕下,余亦为之败兴。”这个与脂砚斋共同生活了三十年的皓首驼腰者,听了三十年前事会潸然泪下的人,就是与她相濡以沫的丈夫、《石头记》作者洪昇。曹雪芹会在三十年前“作此语”么?会三十年后“皓首驼腰”么?会听了此言“潸然泪下”么?须知他此时尚未出生啊!也只有洪昇、黄蕙这种关系,脂砚斋笔下才能这样描写。

8. 甲戌本卷一有一眉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奈)不遇獭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申(午)八月(日)泪笔。”这实际上是两条批语,第一条是“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记载作者“哭成此书”的过程,“壬午除夕”是这条批语的系年,其时作者尚健在。第二条是“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獭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申(午)八月(日)泪笔。”是在作者芹溪(简称芹)刚刚死去后所批。此条批语系年甲戌本为“甲午八日”,不通,乃抄手误记;靖藏本作“甲申八月”,就通顺了。

这段批语没有署名,从口气看,是畸笏叟的批语。畸笏叟的真实身份是谁?就是洪昇的小妾邓氏雪儿。脂砚斋黄蕙逝世后,由她接续评点此书。洪昇是甲申(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六月初一坠水猝死的,“壬午除夕”时他还健在,正在“哭成此书”。“甲申八月”时,他刚刚遇难,故批语作“甲申八月泪笔”。批语中有“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本),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之说,这正是小妾这种特殊“未亡人”的口吻,在丈夫和嫡妻均已弃世后,愿来世再生“一芹一脂”,我和嫡妻继续共事一夫,三人仍生活在同一家庭,从事同一项文化事业,所以“余二人”才能有“大快遂心于九泉”的感觉!这条批语可排他性地证实,只有“甲申(康熙四十三年,1704)八月”刚刚去世的洪昇,也就是脂砚斋批语中的“芹溪”,才是《石头记》的真正作者;死于其它时间的的其他什么人,都不可能是《石头记》作者!

 三.脂砚斋康熙年间评点《石头记》否定了什么

1.在乾隆年间的曹雪芹身边无论如何也是找不到脂砚斋身影的。红学界百年来如过江之鲫般前赴后继,试图在曹雪芹身边破解脂砚斋批语之谜,寻找脂砚斋本人的身影,但谁也没有提出一个有说服力的说法。红学家们在无可奈何之下,先后附会出关于脂砚斋的四种说法:一、作者本人(曹雪芹)说;二、史湘云(曹雪芹续弦妻子)说;三、曹雪芹的叔父说;四、曹雪芹的堂兄弟说。但四种说法均没有任何证据证实,纯属于毫无根据的牵强附会,且互相之间抵牾争辩,一直不得要领。脂砚斋是在康熙年间批书,乾隆年间曹雪芹与脂砚斋关系的四说,不必再争吵不休,都可以休矣。

2.曹雪芹著书时身边有两个互不通气的“小舰队”。这是陈维昭教授《红学通史》中的说法,认为曹雪芹在北京西山茅棚中著书时,身边总有两伙人在指手画脚,评头品足。一伙是敦诚、敦敏、永忠、明义等阅读人;另一伙是脂砚斋、畸笏叟等批书人。奇怪的是,这两伙人在曹雪芹那浅陋的茅棚中进进出出,可是互相之间从来不通声气,甚至从未见面,从不认识,形同当年国共两党的地下工作者,或者阿庆嫂春来茶馆中的茶客。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脂砚斋是康熙年间人,与乾隆年间的敦诚等人当然不可能见面了。“两个小舰队”是红学界关公战秦琼的必然产物,是主流红学妄解红楼的一大羞耻。

3.用脂批的甲子系年确定曹雪芹生卒年是哭错了坟头。今年八月中旬,中国红学会要举办仪式,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关于曹雪芹逝世的时间,红学界一共有三种说法:一种是“壬午除夕”说,出自脂批;一种是“癸未仲春”说,出自敦氏兄弟诗;另一种是“甲申八月”说,亦出自脂批。三种说法长期争议迄未统一。其实二敦诗对曹雪芹卒于癸未年春说的很清楚,无需争议。曹雪芹既非《石头记》作者芹溪,用脂批中芹溪的忌日“甲申八月”去附会曹雪芹卒年是典型的张冠李戴,也是关公战秦琼的成果,绝不可能与乾隆年间那个北京西山茅棚里曹雪芹的去世时间合牙。依此纪念曹雪芹逝世250周年,只能是一场哭错坟头的闹剧。

4. 用脂批内容去附会曹雪芹事迹是“歪批红楼”,就像相声“歪批三国”一样荒唐可笑。如前所述,让20来岁的曹雪芹著书,去回忆脂砚斋说的“三十年前事”;让乾隆时期的曹雪芹,去同康熙年间的文人褚人获、吕熊及其作品发生直接关系,都和侯宝林解读“既生瑜而何生亮”一样令人捧腹,兹不赘述。用《石头记》去反证曹雪芹如何是一个“伟大作家”,也是本末倒置、因果倒置,就像用《子夜》、《四世同堂》来证明土默热是伟大作家一样荒诞,以《石头记》反证曹雪芹和反证阿Q、猪八戒是“伟大作家”没有什么不同。红学界长期以来使用的“以贾证曹”、“曹贾互证”方法,是因果倒置、互为因果的伪科学方法,亦不赘述。

5.乾隆年间的袁枚、永忠、明义等人看到过一部名为《红楼梦》小说,并证明为曹雪芹亲手所出。但这部小说篇幅短小,内容单一,首尾完整,其中有妓女生活的色情内容,显然不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脂本《石头记》,也不是120回本《红楼梦》。只能是乾隆时期的这个曹雪芹,对芹溪的《石头记》原稿披阅增删后,形成的与原著显著不同的另一部删改稿。乾嘉时期的文人改编《石头记》成风,这部《红楼梦》,不过是诸多改编作品之一罢了。其书内容庸俗,情节简单,删改手法并不高明,且并未传世(永忠说“非传世之书”,明义说“惜其书未传”)。百年红学混乱的根源就在于混淆了两部《红楼梦》,将披阅增删(改编)者曹雪芹错误地送上《石头记》作者神坛。

胡适红学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通过曹雪芹把《石头记》定位于乾隆年间反映北京文化、旗人文化的作品,是时空错乱中诞生的畸胎,是胡拼乱凑、胡乱比附的劣质品,胡适红学的要害是开了在文学时代上误读误解《石头记》的先河。按照乾隆文化去解释《石头记》,必然“红学愈昌,红楼愈隐”,这是百年红学的奇耻大辱。土默热红学与主流红学分歧,实质并不在作者之争,而在于对《石头记》小说的正确理解和阐释。通过对脂砚斋批语的正确解读,与书中故事的创作素材互相印证(土默热红学十论对此有详尽考证),可以证实《石头记》是清初“末世”的作品,是江南世族诗礼簪缨文化所催生,是晚明文化气脉言情文学大潮中的一朵璀璨浪花——倘能达到这个目的,恢复红楼文化的本来面目,土默热就知足了,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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