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中出现的广告语“中国第一,世界第二”,是否违反我国广告法?

世界杯直播中出现的某中国品牌的广告语“中国第一,世界第二”。我国广告法第9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国家级,世界级,最佳等词语,“第一”也在禁用之列。

那这类广告是否违反我国广告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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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到一篇2018年“中国之声”的报道,俄罗斯世界杯时,比赛直播中也曾出现“某某电视 中国第一”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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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这种做法,是否违反广告法这个问题,当年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新《广告法》对于广告语当中“最高级”的限定已经十分明确。

刘俊海表示,广告法为了促进企业之间公平竞争,也为了确保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平性,禁止任何广告主采取最高级的形式来炫耀吹嘘自己的商品这种方式会引起很多企业的顾虑。假如产品的销量的确在中国市场排第一怎么办?其实这个问题不用担心,企业完全可以提供某调查机构的数据来证明国内市场的销量和国际市场的销量多少。如果这样打一个广告出去,把话说圆说满说真实说准确说完整也不会有毛病

搜索公开报道显示,早在2016年,该品牌电视就把“某某电视,中国第一”的广告语打在了欧洲杯的赛场上,那时就引来了不少争议。当时该品牌电视还做出了公开回应表示,“法国的法律是允许有证据的前提下使用‘第一’的。也就是说,自己的广告是经过欧足联和法国广告审批机关通过的。”

那么,这种说法能站得住脚吗?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值得商榷。

刘俊海表示,中国的企业到国外球赛的场地上做广告,并且称作“中国的第一”,依然会和其他的同行企业放到一块去比较。而投放广告的企业又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中国的企业法人,如果由于这种不准确不精准的广告,受伤害的也是国内的企业。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即使在境外的足球场上做广告,也得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约束和调整。做广告要关注到其他同行的利益感受,也要感受到消费者的利益感受,这样的广告才是靠谱的,这样的广告才经得住法律的检验、社会的检验,乃至于国际社会的检验。

也就是说,即使是在境外做广告的中国品牌,还是要心中有国内的同行、有国内的消费者,更重要的是遵守国内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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