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未批后遭辞退,获赔51万

离职本不是件高兴的事,但如果离职能够得到不菲的离职赔偿金,那我们大概就会反悲为喜了。

去年2月,在南京就有一家酒店白送员工51万元的离职赔偿金。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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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张某早年入职了该酒店,因为踏实肯干,业绩出色,2018年升职为销售总监。2019年9月,也许是另有追求,张某向单位提交了离职申请,但酒店对此没有做出任何回复,还给张某涨了工资,并调任新岗位。

到了2020年2月,也不知道是因为疫情导致生意不好做,酒店想裁员,还是张某负责的客户已经交接完成,酒店以张某之前提出辞职为由,表示同意他之前提交的辞职申请,让他尽快办理离职手续。张某与酒店协商无果,将酒店告上法庭。

酒店的做法当然很荒唐。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这两个规定,要是单位不给答复,30日满后劳动者可以直接走人。但如果劳动者没有走,继续工作的话,也就视为劳动者和单位达成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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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案子里,酒店不仅没拒绝张某的离职申请,反而给张某调岗涨薪,张某也继续留在酒店工作,说明张某和酒店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酒店也就不能再以张某之前提出过辞职把张某给辞退了。

所以后来法院表示,此前被告单位没有在一个月内答复离职申请,双方也达成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一致意见。因此,酒店方面停发张某社保和工资并找人顶替其工作岗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最终,法院判决酒店赔偿张某51万多元。

不少网友嘲笑酒店老板是法盲,以为打了一手好算盘,没想到弄巧成拙,落人笑柄。

对此事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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