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剧场,“悬”了:我们为什么爱悬疑?

文|过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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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落的迷雾剧场

紫金陈去年刮起的悬疑飓风,一下子将“迷雾剧场”引爆了。它贡献了无数个热点梗和话题量,高居2020年微博“电视势力榜”榜首。迷雾剧场由此一炮而红。一些本来淡出的演技派老演员,在悬疑剧里找到了新蓝海。

正当大家对“迷雾剧场”满怀期待,今年的两部剧却让大家大失所望。《八角亭迷雾》,集齐了一众实力派演员,最终评分5.7;《致命愿望》更加惨烈,评分只有4.2(豆瓣)。

以文艺范著称的导演王小帅虽然称“八角亭”是“慢悬疑”,要细细品,慢慢嚼,但观众并不买单。毕竟短短12集体量,要容纳众多人物,19年的时间跨度,是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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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剧场,以短小精干著称,需要浓厚的故事密度,精炼鲜明的人物塑造,想慢也慢不下来。去年的火爆和今年的冷淡,说明了大家买单的还是紫金陈,是悬疑故事本身。

悬疑剧,是一个近年来流行的概念。早在本世纪初期,连续剧如《红蜘蛛》《重案六组》《黑洞》等占据了很高的收视率,我们称之为刑侦剧,却不是悬疑剧。

悬疑与刑侦,二者是有区别的。悬疑,是一个旁观的视角,注重解谜推理的过程,更像是一个智力游戏;但刑侦剧,是全知的视角,更像是一部纪实文学,更强调教化而不是解谜。

有人说,悬疑剧很小众。在我看来,悬疑一点也不小众,因为人生来就有好奇心,有好奇就会有悬疑;而活着,除了日常生活以外,我们还会对“命运”感到困惑,对未知感到惶恐,人类惴惴不安的不安全感,就是悬疑存在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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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文学,星星之火

悬疑是一个大概念,迷雾剧场里的悬疑剧更多的是“侦探推理”。悬疑里并不一定有侦探,不一定要推理,甚至不一定有犯罪,比如斯蒂芬金,他的故事有很大的悬疑成分,但更多的是恐怖灵异;再比如卡夫卡,他的小说有密闭的空间,怪诞的情节,但也没有侦探解谜,他只是用悬疑来表达人生的荒诞。

回到迷雾剧场,既然是“侦探推理”,那么主角或者主角之一就是“侦探”,情节就要用来“推理”。可惜的是,没有了紫金陈的迷雾剧场,我们没能再看到有魅力的侦探,也缺失了曲折惊心的解谜。

这些缺失的背后,是来自于我们侦探文学的失落。侦探文学,是舶来品,和我们传统的断案小说狄仁杰、包青天,有很大的区别。我们的断案小说,强调教化而不是智力推理。

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江南地区曾出现了“鸳鸯蝴蝶派”这个文学派别,里面就包含了武侠、言情、才子佳人、侦探等一系列通俗文学。我们苏州人左小青写下了《霍桑探案集》,被称为中国侦探小说之父。

但“鸳鸯蝴蝶派”历来被我们正统文学所不屑、贬低,被认为是风花雪月“靡靡之音”。侦探文学自然在我国文学史上更没什么地位,甚至还远不如武侠小说、言情小说更有群众基础。

与之相反,侦探文学在西方和日本,却有非常高的地位,这是为什么?因为侦探文学是工业文明的产物,是城市化兴起后的休闲读物。在西方,它和资本主义的崛起密不可分。

首先,是对生命、个人权利的承认和尊重,任何犯罪都变得不可宽恕,这为侦探小说奠定了思想基础;

其次,司法制度的完善让“私人侦探”这个工作合法化,福尔摩斯不再是侠盗罗宾汉这样的“法外之徒”,而成为优雅独立的绅士侦探;

最后,工业革命的成功、科学技术的发展,也让科学检验、血型检测、指纹鉴定等成为今天司空见惯的手段,在当时称为侦探们的必杀技,让犯罪无所遁形。

侦探文学在西方兴盛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源于西方人对犯罪的禁忌和恐惧。这种恐惧和《圣经》有很大关系。

有人说《圣经》是人类第一部犯罪小说。亚当夏娃吃了禁忌之果,就是原罪;该隐因为嫉妒杀死了弟弟亚伯,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桩谋杀案。

《圣经》说“人人都是罪人”。“七宗罪”等理念,深刻影响了西方的人性论。反映在文学里,西方的文学小说对犯罪有诸多迷恋,哪怕是像陀思妥耶夫斯基这样的文豪大师,他写下的《罪与罚》当年也是一部犯罪小说。

反观东方,我们没有《圣经》这样的文化土壤,更强调“性善论”,和犯罪、侦探相比,我们更喜欢的是纵横江湖、恣意性情的侠义之士。

但近年来,伴随我们城市化的进程,现代化文明的发展,伴随出版业的发达、外来IP的引进、国内原创的兴盛,我们看到了东野圭吾的风行、《法医秦明》的热销、“唐人街”宇宙、紫金陈的流量,以及剧本杀、推理综艺的繁荣,侦探文学越来越有燎原之势。它正日渐取代武侠,成为越来越主流的通俗文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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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谜之旅:少林与武当

侦探小说迷人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解“谜”的曲折过程;一个是有魅力的侦探本尊。

先说“解谜”的过程,这里涉及到侦探小说的两大门派——本格派和社会派,他们就像少林和武当,倚天剑和屠龙刀,各有各的理念,各有各的规范,但在某些点上,也是殊途同归。

本格派和社会派有什么区别?一句话说:“本格派累死罪犯,社会派累死侦探。”

什么意思?本格派,注重诡计设计、逻辑推理。社会派,注重调查、注重死者和罪犯们的社会关系。

我们经常看到的密室、孤岛、雪夜、童谣、面具等等,诸多此类元素的杀人事件,多是本格派,它塑造了一种“不可能犯罪”。

“不可能犯罪”就是利用人们的视野盲区、思维盲区来设计诡计。代表作家就是阿加莎·克里斯蒂,她的小说是古典本格派的巅峰代表,但后来这一派别在日本被更加极致地发扬光大。

有个日本作家大山诚一郎甚至写了一本书就叫《诡计博物馆》,搜集的案件均是“不可能犯罪”,侦探也是一对奇怪的搭档,只对破解诡计着迷。

如果说“本格派”是浪漫主义文学,那么“社会派”则是现实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的。“社会派”不聚焦诡计设计,因为这在现实里根本不可能实施。

现实里的案子要么是一时上头激情犯罪、要么是日积月累矛盾升级。社会派更关注人在社会里的扭曲,社会问题带给现代人的压力、以及人在压力下的变形和犯罪。社会派的集大成者,就是东野圭吾,他的《白夜行》就是社会派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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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人的侦探

侦探小说是舶来品,在外国小说里有大量有魅力的侦探。他们是知识渊博性格有趣的布朗神父、精通化学嘴巴刻薄害怕女性的福尔摩斯、鸡蛋状的脑袋两撇对称小胡子的波罗、可敬可爱的乡下老太太马普尔小姐、爱喝波旁酒和耍铁拳的马修、穿梭在东京街头温暖宽厚的加贺恭一郎。

在这里,最富盛名的侦探莫过于福尔摩斯。这里有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小故事——在20世纪40年代二战时期的西方国家,当时的新闻充斥着战争的消息,有一段时间媒体爆发了一场有关福尔摩斯归属问题的大辩论。

首先是美国有人撰文称夏洛克·福尔摩斯不是英国公民而是美国人,作者列举了很多证据,最后说:“每一位美国公民都欢迎夏洛克回家。”

当时的美国总统罗斯福就是夏洛克粉丝,他强烈支持这个观点。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位英国人在报纸上怒斥:“盟友的言论是不负责任的。福尔摩斯是英国人的事实在50年前就已经得到了证实。”这个论点马上得到了首相丘吉尔的支持。

而法国人也来凑热闹,他们表示:“无论福尔摩斯先生的故乡在大西洋哪一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他永远是法国人民最好的朋友。”

二战时期,三个国家的福尔摩斯学家在媒体上唇枪舌剑,他们就是为了争夺一位虚构人物的版权。福尔摩斯,在今天,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虚构侦探,像国内的“红学”一样,在欧美国家甚至有一门专门研究福尔摩斯的学科——“福学”

侦探文学的爱好者,我们会为自己崇拜的侦探而感动,虽然可能是虚构的人物,但他寄托了我们的理想、对公平正义的渴望。

我们国内的侦探形象远没有那么丰富,但也有自己的特色。他们是狄仁杰包青天、民国时期的江南绅士霍桑、《重案六组》里的热血刑警、紫金陈笔下平凡又充满正义感的警察——严良。

紫金陈的三部小说《无证之罪》《隐秘的角落》《沉默的真相》都有一个共同的警察——严良。这个人物颇有欧美侦探小说里“硬汉派”的味道。

我们的侦探和西方侦探有什么不同呢?西方的侦探小说强调了个人英雄主义,这在我们的故事里很少看到。我们不会有“私家侦探”这个身份,也不会有西方侦探那么鲜明突出的性格。

我们的“侦探”在古代是官员,在现代是公务员,他们自身的个性是被弱化的,他们的责任和使命感是被放大的,比起个人英雄主义,我们会更加喜欢“人民的名义”。

我个人认为把警察写的最好的,还不是紫金陈,而是雷米。雷米本人是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法学教师,精通犯罪心理学和刑侦学,他塑造了一个独特的犯罪心理刻画师——方木,通过方木和一系列犯罪案件,塑造了一批守卫城市安全、充满正义感和责任感的平凡警察。他们没有突出的个性,但都坚守着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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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的呼唤

不仅是迷雾剧场,优酷、腾讯都在打造自制悬疑剧,平台的竞争、流量的竞争,最后都归结于内容的竞争。比起动辄大明星、大投资、几十集的言情剧、古装剧,悬疑剧周期短,制作快,投资小,也更容易出“爆款”。

悬疑剧的核心,在于剧本,在于侦探故事本身。但是很多悬疑编剧对原创文学并不尊重,原创作者在剧改中缺乏话语权。哪怕咖位如紫金陈,他小说里的警察——严良这个角色,在三部剧里完全是三种风格,三种类型的人物。

其实作者应该建立自己的IP,和编剧、影视公司协商,系列化、系统性地呈现人物,让人物活在观众的心中。

情节会被忘却,但人物将永存。

因为在这个犬儒主义盛行的年代,我们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侦探,需要英雄,就像英国间谍小说作家约翰·勒卡雷写的:

“你不做个英雄,就很难是个正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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