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理解的“房地产税”

随着昨日,人大正式授权国务院开始对“房地产税”进行试点,“房地产税”终于进入了全面实施的倒计时阶段。先说一个有意思的见闻,昨日消息一出,最先热闹起来的是各个股票软件的推送平台,紧接着各种政论性网站的讨论也热闹起来,该消息在“微某博”平台连热搜都进不去~那么,作为一个目前的“无房户、待业青年、准啃老族”,试着从自己的角度谈一下对“房地产税”的看法和期待。

必须要明确一点,从“教培行业”的一刀切政策,再到如今“房地产税”的准出台,一切都源于第七次人口普查,而真实的人口状态,可能非常不乐观。现阶段问题的原因先按下不表,首先来阐述自己对“房地产税”的具体看法:

首先,我认为,房地产税的征收必须要明确划分为“房产税”和“地税”两类,且必须具备历史传承性,对于已经缴纳“70年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因该免于征收期限内的“地税”,否则势必将造成极大的不公平性。

第二,对于“房产税”而言,公摊面积必须予以取缔,因以实际的套内面积作为“房产税”的征收依据,社会恐公摊久矣,该问题势必需要进行解决。

第三,对于税收起征点,也应该随着税制的划分,进行分别规定:

“地税”不应该进行无差别征收,不设置任何形式的起征点,由地方政府指导定价,以区域进行划分,从而便于实现城市规划安排,并将“地税”划分为地方类税种以实现对地方财政的支撑。

“房产税”的起征点设置问题,必须统筹安排,严格考虑社会因素。笔者个人目前考虑到的若干问题有:(1)简单设置首套房免征,必然会导致离婚潮的爆发,从而产生一定的社会问题,因此此种方法因明确予以拒绝,以家庭为单位设置免征房数目可行,但是否偏离对于房屋面积的控制意义存疑;(2)以家庭人均面积,需考虑因家庭成员离世带来的征收面积改变等特殊情况,应该予以特殊考虑,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应该在一定程度上考虑社会温情因素。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个人的建议是:在五年过渡期内,首先完成对城市内的所有产权房进行以家庭为单位的确权登记,主要登记信息应主要包括:产权年限、套内面积和登记时的居住人口。“房产税”的实际征收费用=政府浮动指导价*(家庭房产总面积-登记人口的房屋免征面积)。房屋在进行买卖时需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房产的居住人口进行重新登记,当有居住人口存在变动时,也可根据个人申请进行变更登记,这样当家庭出现新增人口时,也可以保护居民的权益。

回到人口问题,除了直接的“计划生育政策”外,商业海洋文明式的工业化、现代化历程是才是所有问题的根源,准资本主义时代,劳动力所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和他们所需要承担的生活成本开支,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矛盾。要想彻底解决人口问题,我们应该改变现有的商业文明下的工业化,不能过度透支未来,给年轻人以焦虑。注重生态文明建设,重视农业农村问题,适当开放近郊的别墅建设,实现城市和农村人口的有序流动,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人们需要的是有质量的生活,而不应该让所有人去城市中为过度的房地产存量进行接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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