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对欧某中需要严惩加谴责,而非道德开脱

在现代社会里,我们永远不要为一个杀人者、尤其是杀一家人并导致2死3伤的罪犯叫好。因为没有任何真实的理由可以支持这样的杀戮,当我们为行凶杀人叫好时,一定是产生了某种认知偏差,或者受到了误导。

互联网上会把一些恶性杀人案包装成“正义的反抗”,被杀者则被定义成“死有余辜”。网上这样的叙事反复出现,但生活中的逻辑从来不会这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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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福建莆田市平海镇上林村村民欧金中行凶致邻居一家五口2死3伤,之后携带凶器出逃。案件甫一爆出,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邻里挟恨”、“旧房翻新起纠纷”等情节,行凶者欧金中全家无家可归、5年间曾多次求助、之前曾跳海救小孩等相关信息,都为此事的舆论热度加了“杠杆”,也让舆情变得异常复杂。图为嫌疑人出逃时监控截图

我们大部分人都生活在基层,很多人过得未必顺利,受过一些委屈。老胡想问大家一个问题:我们当中有谁在生活中碰到过不断给我们带来灾难,政府和周围正义力量也拿他没办法,需要我们个人动手拿刀“捅死他”的恶人呢?

有人碰到过劫匪,但劫匪是“无差别作案”。还有人被暗算,成为谋杀的目标,但谋杀者会藏在暗处。有的地方出现了黑社会组织,但严打不会放过他们。老胡问的是,那个人就是我们邻居,是室友,是同事,或顶头上司,他坏得让我们忍无可忍,不仅惹不起,而且躲不起,拿起刀反抗,捅死他,成了我们的唯一选择,大家好好想想,你在生活中碰到过那样的人吗?

我再问,一个普通的好人,善良的人,给你一把刀,让你去杀另一个人,杀一家人,你下得去手吗?捅死第一个人,接着捅第二个,然后捅那家的10岁孩子,你觉得这是你和你周围一个正常人能干得出来的吗?因为利益纠纷,因为发生了口角,因为自己吃了亏,一个人就可以如此灭绝人性了吗?

生活有其复杂性,矛盾时常发生,而且存在不公平。每一个社会都会尽力消除矛盾,推动和谐,有的在这方面做得有效些,有的乏力些,中国应当说总体上在这方面算做得比较好的,或许不是最好的,但肯定不是普天下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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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胡支持每个受了委屈的人以法律允许的各种方式追求正义,我支持在出了欧某中杀人案之后,对他绝望的产生原因开展调查,搞清楚他是否受到了邻里欺负以及这种欺负的性质,同时调查当地基层组织是否存在严重的不作为,导致了欧某中选择绝路。我同样支持公平正义建设永远不能歇脚、需要不断加力推动的主张。但我反对对欧某中行凶杀人这一残暴罪行进行任何辩护和美化。

我认为欧某中不仅要受到法律严惩,还须受到社会的同声谴责。对他的开脱将造成严重的是非混淆和价值误导,将会刺激一些有潜在犯罪动机的人,让他们觉得只要“道义上讲得通”,行凶杀人就有可能得到公众的原谅甚至支持,还可能逃脱刑罚。这样的叙事与我们大家的共同利益背道而驰,必须坚决反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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