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在1979年“巴列维王朝”垮台后就重新又实行这之前已被废除的“一夫多妻”制了

    《伊朗——东西方文明的汇合点》一书的第253页中说:“根据伊斯兰教法,男子可以合法娶四个妻子。虽然伊朗原本在巴列维王朝时期的1975年通过《保护家庭法》后废止了‘一夫多妻’制,但‘一夫多妻’制于‘伊斯兰革命’之后恢复。”(该书的两名作者、“联合作者”分别是中国社科院西亚非洲研究所研究员陆瑾,以及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副教授张立明;这是两人合著的书)

   《文汇报》2018年7月6日那一期上的文章《世界杯与伊朗妇女权利》中说:

  
 
在巴列维统治时期,男人随意休妻的特权被取消了,法律规定男人最多只能娶两位妻子,而且在娶第二位妻子时必须征得第一位妻子的同意和法庭的批准。同时赋予了妇女提出离婚的权利,并限制了男性拥有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女性结婚的年龄提高到了18岁,堕胎也合法化了。妇女接受教育和就业权利也得到了法律保障。“白色革命”的这些改革举措在广度上、深度上都触及到了伊朗妇女权利问题的实质,这些改革极大地改善了妇女的地位,……不过,这一切在39年前都划上了句号。1979年,反对巴列维国王的专制腐化、希求恢复伊斯兰传统的宗教领袖霍梅尼,领导伊朗人民推翻了巴列维王朝的统治。霍梅尼上台后,建立了政教合一、神权之上的伊斯兰共和国,恢复了以先知的圣训和《古兰经》的原教旨规范人们生活行为的传统,把与伊斯兰教规不符的妇女权利全部加以废除。女性的最低结婚年龄被降低为13岁,一夫多妻制的限制被取消,妇女的离婚权被剥夺,……1979年霍梅尼宣布政府机构的女雇员必须穿上从头到脚遮挡身体的罩袍,之后发展到商店、旅馆、影院和所有公共场所,包括办公室,都不得接待或不能服务没戴面纱的妇女。不穿罩袍或不带面纱的妇女将受到鞭打74下的惩罚。……政府还规定女理发师不得给男顾客理发,男理发师也不得给女顾客理发。伊斯兰共和国《刑法》甚至规定,在凶杀案中妇女不能充当证人,……1985年(表决)通过法律禁止未婚女子去国外学习,规定只有已婚女子在丈夫的陪伴下才能到国外学习。……1986年议会通过《家庭法》,男人的多妻权和离婚权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此文在《文汇报》的官网,即那一期《文汇报》的电子版中的具体地址是:http://dzb.whb.cn/html/2018-07/06/content_671817.html)

     巴列维王朝在1975年废除了“一夫多妻”制,1979年该王朝被推翻,1986年议会出台法律正式从法律和制度上恢复“一夫多妻”制,从此伊朗男性娶小老婆的行为又“受法律保护”了。(1979年-1986年期间应该有一些伊朗男性已经娶了小老婆,只不过那时他们的这种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对此加以“保护”而已,“不受法律保护”而已,那期间并没有法律对这种行为予以严厉地禁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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