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双重国籍,我们该怎么做

相信大家对于最近的《青你3》停止录制甚至取消决赛一事已有所了解。在这一事件中,网民们引发了不少争论。其中对于余景天这一艺人的争议更是空前。而余母的声明已将争议的中心——是否为涉黄涉毒人员,降温了不少。但是还有一大疑点没有回应,那就是双重国籍问题。

双重国籍,顾名思义就是指一个人拥有两个国家的合法公民身份,也就是拥有两个国家的国籍。一个国家的立场,很难将所有利益群体包括在内。我国的现行规定中,不承认双重国籍。 1980年9月10日,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也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其中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既然不承认双重国籍,那又怎会把拥有双重国籍的”余景天“们毫无阻碍地来到中国境内呢?其实是有原因的。双重国籍并非只有诸如便于贪官外逃等弊处,更有便于人口流通,人才流入的利处。不少华人心照不宣地保留两个国籍,有了双重身份,驻外使领馆一般也只是睁一眼闭一眼地对待这些华人。这也导致了当下的乱象:明明国家不承认双重国籍,却有大量的持有双重国籍的人存在。

当今,“疏堵并用”仍是权宜之策。如果承认双重国籍,那就会使一小部分人享受超国民待遇。对于一辈子都可能不出国的人来说,那些既拿着中国国藉又以外国人的身份在高考中多几十分的人明显有些不公平。但不承认双重国籍,给经常来往各国的人们来说会让阻碍他们。毕竟目前的情况是一些官员凭借双重国籍的身份转移在国内的非法资产,外逃,而非出现大量人员流动。随着国内对于公职人员进一步加强监督,那些腐败官员们恐怕各回各家去了,这一情况也会因此得到改善。

事实上,世界上有很多国家相继承认或默认双重国籍,还有一些国家有限制承认。比如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承认双重国籍;美国,波兰等国采取默许态度;还有波黑是承认波黑公民有与波黑签订了承认双重国籍协定的国家的国籍;以及俄罗斯等国采取强硬态度——不承认一切形式的双重国籍。而我国虽有明文规定,但在实践中由于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不互通,不会专门查找个人是否双重国籍,只是查看护照,所以才会有那些“余景天”们在国内违法但又没有惩罚。

我来上点私货吧。对于各个国家在双重国籍的态度,可以总结成三种:

1.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多为人口出现负增长的国家和移民国家;

2.默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多为人口大国(一亿人口以上)且存在引入外来人口需求的国家;

3.采取强硬手段严格禁止双重国籍的国家多为由于国内矛盾原因,出于维护国家安全的角度考虑的国家。

在我看来,当今世界是一个日益开放的时代,移民正在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因此,我们不可能一直维持现状。或许是时候应该改变现状了,要不就二选一,要不就放开承认。有法就应实施法律,不给别有用心的人机会,也应为经常来往中外的人们提供更为便利的出入境通道。这才是开放的中国,法治的中国!

双重国籍并不是错,关键是要用好双重国籍,管理好双重国籍,从这个角度上看,修改《国籍法》,完善监管制度刻不容缓。同时我也希望有一个更为和谐,正能量,积极向上的娱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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