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砸窗事件:安全vs舒适,维权vs免责

K1373次列车在金华碰撞脱轨事故中滞留3小时,期间车上空调停止工作,车内闷热,但乘务员因为没有停靠站台、车厢离地超过1.5米、车外黑暗、车内闷热但未达到开门破窗的紧急措施门槛为由,拒绝开门让旅客下车透气,也拒绝开门。乘务室、卫生间等开窗于事无补。一名乘客怒砸全封闭的车窗玻璃,受到批评教育。事后广铁发布说明,但坊间争论依然不绝。

这是典型的安全vs舒适、维权vs免责的冲突。旅客和列车员都有自己的道理,但都不足以说服对方,最后以“暴力抗法”和息事宁人告终。这不会是第一次,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需要有一个办法。

只有在列车员失能(受伤、遍寻不见等)的情况下,旅客才有权解释“紧急情况”,否则列车员具有最终解释权,这一点应该明确。所以在K1373事件里,砸窗乘客是可以被追责的。广铁的最终处理其实为未来类似事件埋了地雷,不好。

列车员拒绝开门、拒绝让旅客下车透气,是遵循规程的。是否死板、不够灵活,这个不是从“情理”解释的问题,因为安全还就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问题。如果真有旅客在“跳车”时受伤,列车员的责任无法逃脱。

有乘客坚持“受伤我自己负责”怎么办?不让乘客自己负责不是个办法,或许车上应该备好免责文件,乘客签字后免去铁路和列车员的责任,坚持在无站台黑暗处下车的话,自己受伤、误车等铁路方无条件免责。

不过那样的情况下,现场准备一个免责文件超过列车长的本事,或许应该在车上电脑里备好标准文本,遇到情况是列车长可以当场修改,报备上级批准后再车上打印出来,给车内乘客签字后自行下车?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火车订票的时候要在责任条款上打钩才能下单。这是很多电商网站上都有的。大部分人不会一条一条看,但给了你这个机会。这也不是霸王条款,铁路上有责任保护自己免受无聊诉讼的困扰。

这可以解决K1373这样的问题吗?

要紧的是有明确的规程,使得列车员在意外情况下有章可循。要求列车员在裸奔状态下“灵活处置”,是对列车员的极大不公平,也是对乘客的不负责任。既然有乘客要自己对自己负责,那就给他们机会。

具体到故障列车的空调问题,全封闭是高速化和空调化后的“刚需”,否则总会有人会不顾劝告开窗,既浪费,也危险。

从技术角度来说,可能考虑列车自备备用发电机,应急期间,空调未必全负荷运转,但保持通风还是做得到的,乘客也容易理解。光通风不制冷用不了多少电。备用发电机的燃油不够的话,铁路上也容易送过来。

备用发电机可以直接装在列车上,也可以在公路-铁路机动的重型卡车上,有公路的地方抄近路,没公路的地方上铁路走,技术上不难做到。开到故障列车这里,接上外接插头,就可以带动列车车厢空调一阵子。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