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不是一个才出现一年两年的东西,其应用也有其自己稳定的市场与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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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之所欣已为陈迹
抬杆的另一个典型手法就是“偷换概念”。按你的逻辑有驾照的人和没驾照的人也是“有阶级的”的咯,毕竟交警会查无照驾驶嘛。您解释解释啊?
“两块金条得分一条高尚的,一条卑劣的。”,别偷换概念,这两块金条一个是带着权威机构认证的纯度证书的,另一个是地摊的,请问,换了你你要哪个呢?
很好,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就得给你捋清楚这事儿到底为的什么。
充电宝不是一个才出现一年两年的东西,这东西的设计,生产,销售已经形成了一个有序的自发市场体系,充电宝的应用也有其自己稳定的市场与场景。
那么,对于充电宝的应用场合的风险评估,对策预案,按理说应当也会有一个成熟的结论与体系。再基于这个结论,对于其主要配件(电芯)的设计,生产,市场销售,产品追踪这些主要环节的管控措施,也应当已经建立起来了。
以上为正常的社会认知与思维。
但是我们从这几天的事件里看到了什么?看到了以上的这些应该有的东西,一个都没有搞起来,现在出现了原本就会在预计中的问题(一个有一定起火风险的产品,起火案例完全应该有相应的预案),结果各相关部门一没有预案,二没有应急对应措施(协调消费者退款退货),放任自流。有些相对高危背锅部门还立即开启了应急甩锅模式(不止一个)。你们锅是甩了,这事儿的所有后果,都让消费者去承担了。行,我们买了不合格的充电宝算我们自己贪便宜,眼瞎,我们认了。但你们多年的(监管,制定应急预案这些)责任该尽未尽,后果也让我们消费者来背?
对不起,借用一句时下流行的话来说,既然我们消费者已经怎么都是输了,那么双输好过单赢。我们不支持你们任何关于些的做法,而且能自驾就不坐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