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刷单3年挣780万被判刑,揭秘刷单产业链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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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观察君

校稿:程程 / 编辑:致知

电商平台的爆单好评有多少是假的?近日,男子自建刷单平台3年获利780万的消息登上热搜。3年期间,男子组建团队,刷了542万单,每单获利8元,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批量下单和炮制好评,迅速打造爆品。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刷单早已不是什么秘密,但是刷单行业到底是怎样运行的?为什么一定要打击刷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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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江西修水县的刑事判决书。只有高中文化的陈某,在2020年6月购买了一串用于网络刷单的源代码,自创了一个网络刷单平台,并取名“淘源之家”,然后在福建莆田租下写字楼,挂牌某网络刷单工作室。因为业务量越来越大,陈某直接招聘了两个帮手。一人负责网页维护管理,另一人专门负责招聘网络刷单人员和客服人员的日常管理。

刷单的操作流程也非常简单。他们到电商平台去撒网,找商家沟通,提供刷单服务,如果达成合作意向,由陈某安排“刷单手”下单商品,但是商家实际不发货,只有物流单据。即便发货也是空包裹。物流显示到货后,刷单手再进行好评。帮助商家提高好评率和店铺评分。

陈某工作室每刷一单收费8元,到刷单手手里为5元,工作室实际到手3元左右。到2024年1月份,这个刷单工作室被查获。三年多时间里,陈某团队累计刷了超过542万单,除去运营开支,组织者陈某获利780多万。作为陈某的得力干将,两个帮手分别获利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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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法院审理认为,刷单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情节严重,构成虚假广告罪。鉴于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且有退赃行为,陈某作为主犯被判刑1年6个月,罚金100万。另外两人被判罚金5万和缓刑。

该消息很快登上热搜,引发网络热议。从网友评论可以看出,大家对网络刷单的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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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使用几百部手机就可以操纵出来一个行业的爆品,不仅是一种虚假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对于行业来说,也是不正当竞争,影响了行业正常的竞争生态。

其实,网络刷单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甚至是与电商发展史不可分割。2年前,关于刷单手的招聘广告还在互联网和社交平台满天飞。网络刷单是一条逻辑简单、技术含量低的黑色产业链。

2024年,山东泗水县也查获一起网络刷单案件。一刷单团伙接了7000多单的刷单任务,完成2000多单的刷单任务,刷单总额135万。

现在的刷单也从早期的完全人工刷单进入了系统刷单时代。很多刷单工作室都是使用类似上文陈某所使用的一种刷单平台,刷单手可以在平台上接单。有的商家也可以接入这个平台,向该刷单团伙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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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刷单系统更加便利高效,刷单的质量也进入了内容竞争时代。电商商家对刷单评价的内容要求越来越高。三年前那种简单一句“有用,好评”显得非常苍白。现在的好评已经进入“小说时代”,要求刷单手尽可能在好评中注入感情和故事,以提高好评的可读性和真实性。

商家也会对好评质量进行评定,然后决定后续合作的单价。那么,商家又是如何验收大批量刷单好评呢?这个也很简单,刷单工作室只需要将刷单数据表单导出,交给商家就好。这个表单包含刷单IP、物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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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型快递公司负责人告诉观察君,这些刷单,有的是发空包裹,里面随便塞点东西。有的订单则只是一个物流信息在空转,连个包裹都没有。这些刷单情况,物流公司都清楚,平台也清楚,但是并不做约束。几大电商平台都有自己的物流,大家心照不宣。

相关律师告诉观察君,理论上,商家也应当与刷单工作室“一同问罪”,也属于虚假广告罪。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单一商家往往单量比较少,即便是几万单,案值也只有几万块,案值很小,一般不予追究。但实际上,这样并不利于净化市场。如果商家单量大,应当被追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罪,虽然这个罪名一般判刑在3年以下,但是至少有个约束作用。另外,这些刷单商家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也应当接受行政处罚。

观察君以为,网络刷单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破坏电商生态环境,应当给予严厉打击。还电商一真实销量和评价。让商品销量和商品评价真正成为消费者的辅助参谋。当然,作为消费者,对商品的研判也不能完全依赖销量和好评。害怕踩坑就要多花时间对商品详情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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