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右脚掌截肢戴假肢,体检不合格难获教师资格证,你怎么看?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近日,四川泸州27岁雷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大专学历,4年前从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毕业,也持有残疾症,“我生下来脚掌就不太好看,因为是先天性畸形,就截肢安装了假肢,但日常能行动自如。”
雷女士说,她一直有当教师的梦想,寻思着能考取教师资格证,也好找工作。近日,她前往泸州市江阳区教体局指定的泸州市中医医院,自费341元参加体检,结果被认定体检不通过。
雷女士提供的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文件)、《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材料显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胸廓明显畸形,脊柱严重侧弯超过4cm,前凸或前后凸、强直;两下肢均有跛行;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cm;肌肉萎缩,肌力二级以下者。肢体有明显残缺,影响功能者,如短臂畸形、断腿、双手拇指残缺或手拇指健存其他四指残缺,或者一肢体不能运用者(包括装配假肢)。
雷女士表示,除了右脚掌,其他体检项目均正常。她辩解说:“文件说肢体有明显残缺、影响功能的残疾人不行,但我穿了鞋子袜子就看不出来,也不会影响上课呀。”“我认为四川省教育厅2004年发布的这份文件只是地方性法规,而国家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要保护残疾人的权益,这不是相抵触吗?”
对此,泸州市江阳区教体局工作人员解释称:“教师这个职业非常特殊,包括《教师法》也规定了,学校里的教师承担的不单是上课环节,不光只是教学任务,还有很多其他的教学活动,比如教师还需要负责学校里突发情况的处理,组织学生参加活动,包括安全,这对她来讲估计还是很有难度的,她在履行教师义务方面就有困难,因为不光是有教学能力,还包括家访、研学旅行、参加劳动实践等繁重工作,并不只是上台讲40分钟的课。”
新京报发布评论指出,过去几十年,通过高考已有不少残疾人接受了高等教育,这是社会残疾人权益保障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现在,他们中的一些人渴望从事教师职业,在身体条件并不影响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多给他们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也是与之相配套的一种权益保障的延伸。同时,剔除一些对残疾人不必要的、公平存疑的限制条件,为他们打开更大的从教大门,本身也有助于传递以人为本、平等、包容的价值观。这也未尝不是一种更鲜活的社会“大教育”。
据悉,2021年,教育部对《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考试、体检认定标准中对残疾人不合理限制的提案》作出答复。其中明确,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残疾人的具体状况,申请教师资格的类型,服务对象的类型,充分调研,吸收各省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规定中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教师资格制度。
早在2013年,修订后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就对于部分肢体、视力及听力等残障群体从教取消了相关限制。
观网小伙伴,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