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媳妇把男方之前给出去的彩礼带回小家做私房钱的情况,好像是大多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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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般若波罗蜜·宁有种乎
  • 对于当代的彩礼,是否应当立法废除,非常复杂。

    当代的彩礼,

    首先,有归女方父母所有的情况(或者是立足于传统养了女儿最后送给了别人家的观念,或者为了弟弟娶媳妇筹钱),也有归女方带回小家做私房钱的情况(立足于现代疼女儿怕嫁过去以后吃亏),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其次,现在的中国,男女比例失调,男多女少,所以(按大的统计样本,不考虑个例和地区、阶层差异)婚前女方占优势地位;但是因为特有的生理特点和社会情况,婚后男方逐渐占据优势地位。所以女方要求彩礼难以禁止。

    再次,我国的婚姻法对于房产等大额不动财产的归属,因为社会金钱观念的变迁,由原来的儒家思想指导变为了西方财产所有权思想指导,废除了婚姻关系持续一定期限后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不管出发点是什么,客观上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现在的男女对立和房产加名,关于这种修改的利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展开讨论。

    总之,我还是怀念革命年代的纯爱、忠诚、共同奋斗、白头偕老、相伴终生、不离不弃、糟糠之妻不下堂。

    优化婚姻家庭爱情秩序和制度,需要一个系统工程,最终我是希望能废除一切彩礼等物质因素的。

让新媳妇带回小家做私房钱的情况,好像是大多数吧,反正我看到的基本都是这个,只有一例不是,我表妹的小叔子结婚,男方家给了女方家100万,结果新媳妇(太原电视台1个主播)只给拿回来10万,陪嫁也没几个钱,女方还是独生女,我表妹公婆家和我住的是前后院,结婚当天,那个礼单拿出来一念,丢死人了,我表妹的婆婆脸当时就黑了。我就不知道女方是咋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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