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原则岂容宗教特权挑战:为某教徒建“清真”养老院的深层隐忧

某宗教协会负责人公开提议建立专属于该教派老人的养老院,主张实行物理空间隔离、单独制定生活规范、全面推行宗教化饮食。当地民政部门居然也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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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看似照顾某些老年人宗教信仰需求的主张,实则暗藏瓦解社会共同体意识的隐患,本质上是借宗教名义谋取特殊化待遇的特权思维。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此类主张值得警惕。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明格局历经五千年演进,不同宗教始终在中华文明的母体中交融共生。

这种文化交融的深层逻辑,在于中华文明始终以开放包容的胸怀接纳不同信仰,但绝不允许任何宗教凌驾于国家认同之上。

历史反复证明,任何试图以宗教划界构筑社会藩篱的行为,最终都会导致群体疏离与社会割裂。元代色目人聚居区的封闭管理模式,明清时期某些宗教社区的特殊化倾向,都曾造成族群隔阂与社会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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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宗教政策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种适应性的本质要求,就是各宗教群体既要保持信仰特性,更要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以宗教、民族等身份为由要求特殊待遇的主张,都违背法律精神。

养老机构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其规划布局本应遵循普惠性原则,而非成为宗教身份的特殊福利。当特定群体通过宗教身份获取额外资源时,实则是对其他公民平等权的变相剥夺。

如果他们坚持要和主流群体隔离,那就自己出钱建立只许某教徒进入的养老院,公共财政资金不能支持这种破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行为。

在养老服务体系这个本应体现社会公平的民生领域,刻意强调宗教区隔实质上是在解构业已形成的共同体意识。

当养老机构开始以信仰为标准划分服务对象,公共服务的均等性原则就面临被架空的危险。这种特殊化诉求若被接受,将形成示范效应:其他宗教群体是否也可以要求专属医院、专属学校?

当特定群体在养老这个基础民生领域获得专属空间,必然刺激其他群体提出对等要求,最终导致公共服务体系的身份政治化。这种趋势一旦形成,社会治理成本将呈几何级数增长,不同群体间的理解互信基础也将被侵蚀。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区隔化空间可能成为极端思想滋生的温床。

历史经验表明,封闭的群体生活环境容易形成信息茧房,为宗教极端势力提供渗透空间。那些不愿严格遵守教规的老人,可能面临群体压力甚至自我道德审判,这种文化强制现象在封闭环境中更易滋生蔓延。

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需要我们在宪法确立的公民平等原则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尊重差异。

老年人的信仰需求应当得到尊重,但尊重的方式绝不是制造隔离区,而是通过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包容性来实现。

在现有养老体系中,完全可以通过设立专门餐饮窗口、开辟宗教活动室等柔性方式满足信仰需求,这种"嵌入式"解决方案既尊重个体权利,又维护了群体间的交流融合。

当不同宗教信仰的老人在同一所养老院里既能保持各自习俗,又能共同参加文化活动,这才是现代文明社会应有的景象。

养老事业作为民生工程,应当成为促进民族融合的催化剂,而不是破坏共同体意识的助推剂。(作者:九州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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