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施行20周年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该法指出↓↓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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