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澳大利亚探亲,找一家签证代理公司办理签证,没想到栽了一个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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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反映一个服务型企业的问题。

我要去澳大利亚探亲,找一家签证代理公司办理签证。没想到栽了一个跟头。下面说说我们碰到的钉子。

这家公司办公室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万通中心(公司名字暂时不公开)。我去拜访了他们。有一位女同志接待,说必须先签订服务协议并交纳费用。我想钱可以先交,协议要看过之后同意才能签。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不签协议,钱必须退还。我按照全额服务费付了两千元人民币。

看过协议我们不满意,对方也说原则上不能修改。我们提出不委托该公司办理并要求退款。没想到该公司说,给我们的协议中附有办理签证需提供的文件清单,属于公司的服务内容。公司提供了服务所以不能退款。

我们对此感到非常的疑惑。给了一份清单就算提供了服务?这种清单澳大利亚政府移民局的网站就有,无论英文中文都可找到,而且网上也轻易可找到。难道全部服务就是提供一份文件清单就结束了?

我们没有与这家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所以这家公司没有理由扣住我们的预付钱。但这家公司至今拒不退款。

我们希望消协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能给一个说法。

扣住钱不退有没有道理,符不符合市场公平公正交易的原则?没有签订合约,也没有提供服务就拒不退款应不应当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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