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角度来认识美国,是一个有现实基础,有启发性的视角

金灿荣老师在直播里说美国是个披着国家外衣的公司,不少朋友@我,说金老师推荐我的观点了。

不过其实并不是。金老师是我的师辈,我读本科时就开始读金老师的书了,很多观点都是在金老师等老师的启发下形成的。

具体到公司和国家这个话题,首先,类似观点很多人都讲过,其实本应是个常识观点,不是我发明的。这种认识角度没有成为主流的常识观点才是件怪事。

大约12世纪前后,欧洲罗马法复兴就产生了法人观念,基督教会自称是上帝在人间的身体,就是法人。导致英国等西欧国家以法人(公司)的观念来理解社会和政治,从王位、大臣职位,到封建领地、国家本身,从自治城市、教区牧师,到海外殖民地,都被视作一种法人实体,一种财产实体。这玩意其实一点也不神秘,就是新兴的商人和资产阶级所需要的一种意识形态,即从财产权来对世界进行格式化,让商人的法则成为自然法,让市场的规则成为人间至高无上的法治。

因而,早自法国的胡格诺教派就把权力看成是一种信托,英国教铎王朝时的地主和商人就将议会当成是他们通过国家来获取经济利益的手段。克伦威尔之后的英国精英阶层就认识到政治权力是一种委托,委托的目的要由议会来界定,而议会自然是由有产者掌握的工具。英国革命的哲学家是洛克,英国思想家拉斯基说,洛克的政治理论可以描述为“一份契约,它由一群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商人签订”。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思想,也是把企业的准则给拔高到神学的地位,国家只是用来实现企业利益的一个工具。可以说,自斯密起,财产权,代替了基督,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的神。斯密明说,国家的功能就是保护财产。

可以说,整个西方现代思想史的功能就是把社会机构转化成企业组织,代议制就是让财产权按比例享有政治权力的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大约都是在1843年跳出唯心主义,开始从经济事务来理解世界,后来逐渐发展出历史唯物主义。这是人类思想已经达到的高度。但是二战后,以西方为主流的世界社会科学高度意识形态化,政治学界从宗教伦理、宪政思想、自由主义、代议制民主等角度来理解美国制度,这实际是人类智力的倒退。

其次,从公司角度来认识国家,可以有很多角度和观点。比如金老师说华尔街控制美国,很多人就不同意,说不止是华尔街,美国有很多元的利益集团。还有比如 @别梦依稀笑逝川 认为不如说美国是伪装成公司的国家。这个话题值得深入讨论。

我的观点也只是涉及其中一个方面,我出过一本小书《从公司到国家》,不过我自己很不满意,愧不敢示人。因为当时是2020年初新冠刚爆发时,学校及社会图书馆都关闭,没法出去查资料。住的也是学校的周转宿舍,一本书都没有。我刚从北京回到上海,电脑忘在北京家里,当时的恐慌氛围,快递过来也不现实,只好临时买一新电脑,所以只能靠U盘里仅有的一些读书笔记当资料,在家隔离了一个多月敲出来的,差点搞出颈椎病,所以很不成熟。

我书里提到的观点,和前边讨论的不太一样,几乎不涉及当代美国华尔街、犹太人等各种权势集团对国家的绑架,主要谈的是美国制度的历史起源和制度初心。

我用的是“公司型国家”,一种不同于多数原生文明国家的新形态。起源是我在学习意大利历史时发现,威尼斯、佛罗伦萨、热那亚等小共和国,都产生了一种委员会式的治理形式。它们和传说中的古典时期未必有很强的关联(有也可能主要是一种观念上的攀附或启发),我发现新兴起的商人阶层才是主要原因。所以我思考了三种代议制国家起源的模式(我书里只提及了威尼斯一种),威尼斯模式是商人治国,自然用他们发明的公司制度最方便。而热那亚等则是由于借债,还不起债而不得不进行债转股的操作,债主变成了股东。于是与过去的国家不同,这些国家有了外部的“主人”,国家变得更像一间公司了。

这个模式后来在荷兰复制,又在英法长期战争中得到淬炼和进化,逐渐形成了现代代议制。

既然说是公司国家,那么关键点就在于公司的两个基本特征:1,股份制,2,有限责任。以美国为例,1,代议制就是股份制的主要表现,议员席位和公共职位背后都是财产权在支撑,国家不一定是人民的,有可能外部的股东才是真主人。从这个角度讲,金老师和一些博主的分析是有根据的,当然具体是什么集团在控制则可讨论。2,所谓宪政就是有限责任的体现,美国所有主要制度都服务于免除统治者责任这一目标。股东只关心获利,只能同甘,并无共苦之责任。比如佩洛西等政客,会用国会立法权利来炒股。所以这个国家一旦出问题,大概率是会被抛弃。比如这两天很多有钱人就表示大选后不管谁当选都会离开美国。而被弃者,可能需要漫长艰苦的觉醒和革命,才能重建起一个正常的国家。

总之,从公司角度来认识美国,是一个有现实基础,有启发性的视角。希望更深入地讨论下去,帮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美国,以及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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