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南方医科大学不要把这波舆情看成“需要对付”的压力,而要积极地与公众共情

说实话,大学的教学秩序很重要,南方医科大学有对教师上课迟到的严厉处罚规定,这是对的。但是一名教师在附属医院出诊时,为挽救一名患儿生命实施紧急救治而耽误上课,迟到了29分钟,这显然是很特殊的情况。

那名教师根据医生的人道主义准则做出了正确取舍,她没有犯错,她的行为恰恰是对医德和师德的示范。所以网友们根据已经披露出的情况做判断,认为她那天迟到上课不应被定义为“教学差错”,也不应对她实施罚款2000元、全院通报批评等处罚,老胡觉得,这些反对声是公众基于常情常理的反应,老师的行为和公众对她的支持折射了世间的温情,而南方医科大学的处理则有些模式化,显得冷漠。

老胡愿意相信,这种处罚反倒是某些具体原因导致的“行政差错”。可能学生的反应有些激烈(有报道说迟到授课的那个班是留学生班),也可能学院对该教师没有将不能按时授课及时通知教研室这个细节看得很重。总之这当中在信息沟通和评估的环节大概出了问题,在基层,有时就是会由多因促成一个不合情理的结果。

教学秩序今后也需要坚持,但是救人为先这个原则应是压倒性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两个原则不会矛盾,一旦发生冲突,需要实事求是做出于情于理都恰当的处理。

我不相信一所医科大学会把抢救生命放到次要位置,形成日常纪律压倒抢救生命的官僚主义生硬。但是这一次的情况出现了令人质疑的相反倾斜,这需要南方医科大学把所有细节调查清楚,给那名老师、也给公众一个完整交待,该纠正的地方要坦荡纠正,如果有公众不了解的信息,也要诚恳披露。虽然公众的态度是批评性的,但它是对救人为先这一人道主义原则的再强调,这个原则不可能在医学院里受到抵制。所以希望南方医科大学不要把这波舆情看成一种“需要对付”的压力,而要积极地与公众共情,一起推动沟通和治理的改善。希望事情接下来的发展将会是这样的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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