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员工”震惊了我的五脏六腑

文/挪威

前两天,媒体提出了一个在我看来属于逆天的概念,叫「共享员工」,媒体说,近来,「共享员工」模式火热,前景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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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一下,什么叫「共享员工呢」,套用的这几年很火热的共享概念,比如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等等,现在「劳动者」被共享,所以从字面上理解你就知道,这就是一个员工给多个老板打工的模式。

当然了,专家们的解释复杂得多,但我先要给专家们普及一个概念,在我爸妈那个时代,这种模式叫「打零工」。

专家说,共享员工是一种新兴的用工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用工成本会下降,员工收入得以增加,比如中国新闻周刊就报道了时下金三银四的招聘季,很多企业倾向于共享员工,不签固定合同,有活儿你就过来做,没活儿你可以去接其它的单。

专家举例说,你像设计师、程序员工作内容比较灵活,那就不必只受雇于一家公司,可以多几个雇主,这样自己的收入也能增加点,而且稳定性也强点,至于社会保障之类的,自己可以开个公司或者工作室解决嘛。

专家的这番话和建议穷人把家里多余的房子出租以及用家里的车去跑滴滴的那位专家属于同一个次元。

非要屎上雕花找营养物质也不是不能找,你拿有资源不缺单的设计师和程序员去叙述共享员工,当然叙述出来的是优美的散文,但冒昧地反问一句,同时给美团和饿了么送外卖的外卖员算不算共享员工?同时几台手机抢订单的滴滴司机算不算共享员工?

能撑得起自己开个工作室或者小公司的自不必说,那些大量的撑不起自己开个工作室给自己缴纳社保的共享员工呢,哪来的基本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这不就是打零工。

另外有一个小学生都能明白的常识在专家叙述优美的散文时被忽略掉了,就是一个行业的需求量如果是差不多的,在一个人同时吃多份的情况下,必然会挤出更多更大量的同行劳动者,简单说就是,有资源有人脉的确实会过得更好,但肯定会卷死更多人。

再次感慨内卷带来的模式创新和概念创新,内卷仿佛是东亚社会挥之不去的诅咒。

还有一种共享员工的模式是这样的,就是本企业有很多员工,但在订单量没有这么多的时候,把员工借给其它企业用,然后顺便收取一些管理费,当然了,员工也可以拿到更多的收入,这就相当于是企业连同劳务派遣公司的活儿一起干了。

从员工的角度来说,闲时工资少,多来点活干未必不好,这是当然的,但也是幸运者偏差,因为你能接到活儿。还是那句话,内卷不会放过每一个参与者,你在承接另外一家公司的订单时,其实就在挤占其它劳动者的机会,你在支持这种所谓的用工模式创新时,就是默认了企业可以不用签订固定用工合同,除非你能确保自己永远不会没工作,否则这个游戏一直玩下去,不会放过每一个人。

你可能暂时收益,尝到甜头,哎,接到活儿了,但最终会付出代价,代价包括保障、权益、越来越卷的工作环境、单价越来越低的订单,想走走不了,想留留不下。

越来越多多企业根本不想走正式合,原因很简单,都共享员工降成本了,那老老实实走正式合同的企业显然是吃亏,招人成本更大,开人成本也大,还要花那么多钱去缴纳保障金之类的。

然后有一天甜头没了,你要去找份工作,溜达一圈,全是要共享员工的,那时候就进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了,那个世界的大门上写着几个大字:欢迎来到卷王的世界。

所以所谓的共享员工,至少对绝大部分资源没那么强悍的人来说,其实就类似于某户人家养了一头牛,有用的时候就自己用,没用的时候就租出去给别人用,当然,草料也是别人负责。以前一头牛服务一户人家,现在一头牛服务一个村子的人家。

再感慨一下,现在的很多新闻确实没法看了,事实不好你就直接说事实不好,准确的信息至少能让人接收到正确的反馈,非要拿成年人当小孩哄,就只能粉饰事实了,粉饰事实比事实不好更让人讨厌。

住网吧吃泡面没钱了东打一份工西打一份工的三和大神算不算共享员工?按照概念包装,当然也算。三和大神都能是共享员工,世界上还有什么不能玩的文字游戏。

干脆我提个建议,既然没签合同,那算什么员工,企业只是付款而已。付款可以是甲方,接单者也可以是乙方,这听起来就不一样了,不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合作,是甲方老板和乙方老板之间的合作。

所以诚恳地提个建议,不要用「共享员工」这个概念了,直接用「共享老板」这个概念,多气派,多拉风,说出去多好听。深圳龙华、北京马驹桥,看过去,一溜儿全是待签合同的「共享老板」,「待签合同」这个概念也好听多了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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