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雯娜:有很多人关注德国最近的大麻法案,我来聊聊

来源:德国在华女孩@海雯娜

有很多人关注德国最近的大麻法案。很多人问我这个问题。

这是一个涉及到不同地区深层文化的议题,它对我使用恰当的语句评论是一个很大的考验。我争取能够做到理智客观,并从中带来有益的启示。这项法案是在没有取得一边倒社会共识的条件下产生的。。很多卫生学和医学专家、政治人物都发表过反对意见,我不再详细罗列。

我大致了解了大部分中国网友的视角:很多人认为大麻合法化是社会堕落的体现。

我认为目前德国的大麻合法化的依据并不充分。德国卫生部长认为德国人吸食大麻的人数在过去十年,大麻非法的情形下,几倍增长。因此,大麻应该被纳入到合法监管的框架下来通过控制流通来满足一部分人群的需要,从而避免黑市泛滥。他们推动这个政策的目标,据他们说依然是要减少大麻吸食者的人数。

这种论据我认为不能说服我。因为,大麻吸食者在过去几十年增加实际上源于这一成瘾物的需求增加,而这一需求增加的原因是由于社会经济困境、亚文化的传播、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有关。有社会学者的研究,认为合法化或者非法化的政策,都没有触及到问题的产生实质。因此这个举措带来的不良后果可能超过了它自身预想的目标。

对于一种特定地区的行为,都有着它很长时间以来形成的文化传统。我认为我们应该站在一个多文化视角下,以这一行为在它们特定文化场景中是否具有合理性,来给予评价。我们可以以自己的文化传统评价他国人的行为:每个人都有这种自由,这是评价事务的一个角度,但不是全貌。

比如说,在美国曾经存在过著名的禁酒运动。彼时的禁酒运动深受美国女权运动和宗教文化的影响,但它对中国或者德国民众而言都是很难理解的,因为我们两个国家都拥有丰富的酒文化。因此,以我们的文化和历史记忆去评价美国上个世纪的禁酒法案,这必然会带有我们基于自己偏好的一种价值评价。

在西方,成瘾物的文化非常复杂。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使用不同的成瘾物(海洛因、酒精、烟草、大麻等),在民间带有一种身份认定的价值(大麻是嬉皮士的标准,而海洛因是黑人常用的成瘾物)。在一段时期,不同立场的人群通过舆论和法案,以打击不同成瘾物,用于打击他们的异见对手,这种情形是存在的。

如果要问普通德国民众的看法:很多人会认为这些成瘾物对人体都具有伤害,但是既然烟草和酒类已经被允许售卖,那么他们也不想主张禁止其它成瘾物的合法化来使得有其它偏好的人不能像他们一样自由使用酒精和烟草。这种论辩最终只会演变成不同立场的人援引支持他们观点的“证据”和“研究”来不断纠缠,但是没有人会在这种高烈度的立场冲突中轻易转投对方阵营。因为行为习惯是某种价值观、甚至是人格尊严的一部分。

中国对于呼吸类成瘾物是极为敏感的。由于鸦片战争的历史,中国人会自然地把此类毒品同屈辱联系在一起。但是这一经历在很多其它国家里是没有的。因此以中国历史和文化视角来看到这类问题,可能与其它国家的人得出的结论迥异。理想的情况下,任何成瘾物所带来的健康危害应该被最大限度地消除,但是这一个实现过程可能在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因此导致了其实现路线图有显著的差别。

对于我而言,我深刻地以为酒精是对人体伤害最大的成瘾物成(我认为酒精的伤害远大于大麻和烟草。我未必客观,但是这是我的个体感受)。在欧洲的有很多醉鬼伤人,但是遗憾的是我饮酒很频繁。我发现我很难站在一个道德高度上去鄙视任何使用其他使用成瘾物的人。(关于欧洲认定的毒品有害性分类,酒精是致死率最高的成瘾物网页链接

如果要我建议中国民众怎么看待这个法令,我会建议中国民众把它视为一个政策试验,抱有耐心去长期观察。法律推行之后,我们要看它是否达成了法令推出者所主张以减少民众使用大麻的目标。至于中国地区应该采取怎样的举措,这取决于中国社会的文化、医学进展以及其它地区的先有实验效果。

我并不认为一个国家的政府有蓄意通过毒品来毒害自己公民的动机。这在结果上对它没有什么好处,虽然成瘾物贡献了很多税收。如果这种政府之恶的假设存在的,我们全世界允许卖酒和卖烟的政府,则没有一个具有道德性了。这是令人绝望的,我主观上也不想那样去相信。

“成瘾物”在我这篇文章里是这样的德语定义:Substanzen, die auf das zentrale Nervensystem wirken und das Erleben, die Befindlichkeit und die Wahrnehmung beeinflussen.肯定又有人来说我“海雯娜推动大麻在中国合法化”。有些人非得要表现地理解力差、或者恶意污蔑,我也没有办法(但是如果有大V来吵架,我跟他吵)。反正我的内容也不是给不愿意增进了解的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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