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35岁以下发钱就是国家帮助养孩子,一直养到接近中年

看来全民发钱的话题分裂为两个分支了:

1、全民发钱是为了拉振消费,走出通缩,这是短期政策

2、给35岁以下发钱是为了投资未来,这是长期政策

既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事情,就只能分开来谈。这里谈第二个分支:给35岁以下人发钱。

有人提出,给35岁以下的人发钱,数额从每年1万起跳,但各人说法不等。确实,1万为什么刚好,似乎没有论证;这1万要达到什么目的,似乎也没有具体的说法。“投资未来”可以是给年轻人吃吃喝喝、游山玩水,也可以是学习、创业,甚至帮衬家用,到底怎么个投资法并无共识,是否需要有共识都没有共识。“随他们怎么花”可能是一个办法,但好像大多数父母不会给孩子一大笔零花钱、“随他们怎么花”,国家为什么应该这么做,还是没有说法。

有人还提出:在35岁的时候再给一笔创业费,同样数额待定。

要点是35岁以后应该自立,不再发钱,所以不能永远躺平。以35岁划线,可能是“35岁现象”的后遗症?说不好。姑且就用35岁吧,总得有个划线的地方。

“给35岁以下的人发钱”实际上是国家帮着养孩子,一直养到成家立业,步入中年。

国家已经通过教育在帮着养孩子了。不知道这1万起跳里是否包括国家的教育投资?应该不包括,这是净增加。

西方对公立教育一直有voucher system的争议。不知道这里voucher应该怎么翻译,大体可翻译为“教育消费券”。在voucher system里,家庭按孩子人头拿政府发的voucher,自己选学校,自己按学校的收费向学校缴消费券,学校向国家兑付。还是义务教育,家长不送孩子上学是犯法的,而且也不能把voucher变现、揣兜里。

voucher system把学校选择权完全交给家庭,取消公校、私校差别。家里自己教(home schooling,在很多国家是合法的,需要参加学校里的统考)不知道怎么算,或许也可以。这样好学校来的学生多,收入就多,锦上添花;差学校雪中缺炭,自然淘汰。有人认为这是最大限度体现了市场竞争,有人认为这是“学校达尔文主义”,制造更大的不公,争论还在继续。

真正实现voucher system的很少,问题之一在于教育在西方宪法架构下是地方职责,A地的人拿了A地的voucher只能去A地的学校,并不能体现自由选择的原则。但A地voucher支付B地学校,谁都不干。即使在A地,学校之间也吵翻天,肥的肥死,瘦的瘦死,资源扭曲地集中。

35岁以下人人发钱,就是“抚养消费券”了。

首先同样需要解决这是哪一级政府发放的问题。地方政府对于“流动人口”或者“外出打工族”子女发放“抚养消费券”肯定格外敏感,原籍发放和居住地发放都有问题,尤其是孩子送回老家由老人带的情况。可能需要由中央政府承担,才具有可行性。

具体形式可以是直接发钱,那需要保证父母把钱用到孩子身上。孩子还小,没法管钱,这不是简单的“相信父母”问题。也可以是消费券那样需要到指定机构兑现的形式,或者只有指定服务才可以兑现。具体做法可以商榷,礼品卡、购物卡什么的形式都是可以考虑的。

但在原则上,这个思路并非没有可取之处。

年轻家庭收入低,开支头绪多,但抚养负担最重。中年以后,孩子成人,一方面负担减轻,另一方面自己收入也随着资历和资本的提高而提高。抚养的收入和支出在时间上是天然资源错配的。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的老人资助抚养孩子就是家庭内部的负担转移。通过国家税收和“抚养消费券”来执行负担转移和优化资源配置,在原理上是可取的。

但这也需要在思路上改一改,不是“国家发钱”,而是“国家平移”,在国家财政上还是需要平衡的。也就是说,这个“抚养消费券”不能从一般的税入支出,因为现有国家财政开支已经一个萝卜一个坑了,突增这样的巨额开支没法平衡财政。

现在的税制偏重企业税,企业税负已经够重,不宜增加,更重的税负影响就业和员工收入。现在的支出也是到处都吵嚷钱不够用。减少浪费永远是需要的,但也是永远靠不住的。“减少xx浪费就什么都有了”是正确的废话,就和“人人守法谦让,不仅利国利民,还减少治安司法开支”一样。

靠增发国债也不行。根据七普,14岁以下人口约2.5亿,14-35岁人口约4亿,总共6.5亿。按照每人每年发1万(其实在大城市,这1万是杯水车薪)计算,每年是6.5万亿。20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包括中央和地方)约26万亿,增加6万亿差不多增加1/4,这是从哪里都匀不出来的。2022年底,中国国债余额17万亿人民币。也就是说,每年需要新增2022年底水平债负的1/3。当然,随着底数增加,每年的相对增量还减少了,但估计没人会认为这是值得庆幸的。

投资未来就是希望未来能有回报。现在开始发的话,每年6.5万亿出去,接近35岁的人很快就可能产生回报,刚出生的人就要等35年后了。假定政策高度成功,35岁的年轻人都能多贡献1万元的税收,其他一切不变,0-25岁人口均匀分布,也不计通胀调整,假定现有国债没有消减(在人人因为各种原因呼吁扩大国债的时候,估计不会),到最终达到平衡的时候,中国国债就是17+6.5*35/2=130.75万亿,还记得2022年底还是17万亿吗?给后代留下6-8倍的债负,这是“投资未来”,还是“债留未来”?

别说印钱就有钱的话,懒得驳斥。要是这也行,也别废话了,所有人统统每年发一亿,直接就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了。

既然这样,发钱就要有个发法。出身到35岁,各个阶段的花钱实际上是不同的,是按年龄区别对待,还是一刀切发同样数额,需要斟酌。通胀调整也需要考虑,还有地区差别。

到了35岁前(比如25岁,应该大学毕业了,顺利的话,硕士也毕业了),应该逐渐减少,直至35岁,全部取消。这样的过渡对敦促自立是必要的。

“人人创业基金”就免了。国家已经帮助抚养成人了,再要一笔“成人礼”,有点过分了。

另一方面,从财政平衡的角度出发,需要从税入里支出这个“抚养消费券”,只有对所有人开征“抚养税”。这个税会挺重,而且主要从35-60岁的群体出,60岁以上的人退休了,他们是吃福利的,不是供福利的;35岁以下的人在领取“抚养消费券”,一面领取一面成为纳税主体不合理。按照七普,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约2.7亿,也就是说,35-60岁群体约4.8亿。毛算算,要平衡6.5亿人的每人每年1万元,需要4.8亿人每年每人平均多交1.35万元的税。这是在现有纳税基础之上的额外税,专门用来平衡“抚养消费券”的,只是为了国债不因为“抚养消费券”而迅速增长。

这是重税。肯定有人激烈反对对个人开征这样的重税,但没有高税收就别谈高福利,从空气里“榨取”高福利那是妄想,从国债里支取只是把重税的负担转移到后代,是不负责任的。

由于中国的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不完备,这个税只能从工薪端征收。企业开支里,工薪支出里按照固定税率统征,由企业代扣,与一般营业税收同步上缴国家财政。必须严格审计制度,杜绝偷漏税收和回避企业代扣。老板要从自己腰包里给员工开薪,回避“抚养税”,那是老板的事,从企业财务走,就必须代扣。不仅规模以上企业和机构如此,所有企业和机构都必须如此。

小生意人必须给自己支取合理的工薪,不能从营业现金流里支付个人开销。这个漏洞较难堵,只有不计代价严查。在金融和支付电子化的现在,对于电子现金的流向相对容易追踪,审计有可能自动化,甚至使用某种大数据和AI。

审计制度早就该严格化了。

应该说递进税率更加合理,但这需要将每个人的所有收入来源汇总才能确定递进阶梯。个人申报由个人年底做,容易汇总,但既然个人申报体制不完备,发薪单位是没有这个权限征调拿薪人的所有收入来源的,时间差上也无法保证汇总的准确,只能一刀切、固定税率了。国家可以在年终根据贫困情况减免、返还。

还有一个办法是“抚养贷款”。35岁以下人人有资格申请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贷款,利息就是国债利息,国家要借钱垫付,要付利息,但国家不赚钱,只是平衡而已。各人、各家看情况,需要就申请,申请也不必足额,不需要就不申请。35岁时开始还贷,还款按照60岁时还清计算。这样更加直接,避免了税收上的麻烦,也更加体现“谁得利谁偿付”的原则。这也是西方教育贷款的路子,但教育贷款有家庭条件的限制,“抚养贷款”没有家庭条件的限制,要加上也可以。加上家庭条件限制避免了富裕家庭利用教育/抚养贷款的低利率支付教育、抚养,自己的钱去投资赚大钱。

也就是说,“国家发钱”最终直接体现在“全民供养”(实际上是35-60岁群体供养),回到“国家发钱”的本质。

你觉得这样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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