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犯民族感情该不该入罪入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9月1日开始在中国人大网征求意见。第34条增加了两款内容:
“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出现这两条内容涉及的言行,将被拘留和罚款。你认为冒犯民族感情该不该入罪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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