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虚增营业收入拟受监管处罚,投资者索赔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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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披违规拟受处罚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宁物流或公司,证券代码:300013)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4月28日,证监会下达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证监会调查,新宁物流违法事实为虚增营业收入,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事项为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广州亿程系新宁物流全资子公司,贵州亿程和重庆亿程系广州亿程全资子公司。2018年,贵州亿程通过将视频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置换服务合同伪造成销售及服务合同,虚构车载终端销售及服务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贵州成黔天骄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的营业收入95,858,939.32元。2018年,重庆亿程通过虚构软、硬件销售合同和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销售与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重庆海外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等的营业收入9,261,561.57元。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情形。证监会局拟决定对新宁物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对谭平江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二、连续四年近利润为负遭深交所发函

5月17日,深交所向新宁物流发出问询函,深交所关注到,新宁物流2019年至2022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为约-5.82亿元、约-6.3亿元、约-1.89亿元、-6872.34万元,连续四年为负。并且截至2022年末,公司净资产仅为1961.03万元,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净资产进一步下滑至1037.27万元。针对此情况,深交所提出“请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净利润连续四年为负的原因,以及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问题。”等问题。

不过公司5月24日披露相关公告表示将延期回复深交所问询函,主要原因是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表示目前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中,预计于 5 月 31 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者索赔须知

目前公司运营状态欠佳,据公司一季度业绩公告,2023年第一季度营收约1.01亿元,同比减少52.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924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被处罚,因此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符合于2019年4月25日-2022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2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

索赔前期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和办理手续,周期较长,符合区间的股民可抓紧时间参与索赔,如有索赔意愿可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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