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以适当方式允许澳门导游参与「团进团出」业务

  国家移民管理局于四月二十八日发布的《关于实施进一步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2号),其中第六条是专门为澳门「度身订造」的参加「琴澳旅游团」人员可以多次往返琴澳。该条款规定,参加「琴澳旅游团」的大陆居民,可凭参团资料,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标注「琴澳旅游」的团队旅游签注。参团人员入境澳门后,七日内可「团进团出」方式经横琴口岸多次往返横琴与澳门。

  而在四月二十八日的同一天,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也发布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琴澳旅游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该「执行细则」规定,参加多次往返「琴澳旅游团」的内地居民,透过由合作区认定的旅行社组团或接待多次往返澳门特区和合作区旅游,旅游团人数二人以上(含二人)四十人以下(含四十人),持琴澳旅游专用往来澳门团队旅游签注的,适用该「实施细则」。旅游团应当整团出入境,整团在澳门特区及合作区范围内活动,且必须由旅行社领队或导游全程陪同。领队或导游须取得相关资格。

  同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也配套制定,并经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谘询委员会同意,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琴澳旅游团经办旅行社资质认定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从事琴澳旅游团经营业务的组团旅行社资质认定的标准、程序及监督管理等事宜。

  这对澳门旅游业者来说,是「心又喜,心又忧」,当然是喜大于忧。在喜的方面,「团进团出」琴澳多次往返措施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澳门特区发展的大力支持,将能进一步推动琴澳旅游互信合作发展。琴澳两地旅游资源各具特色,互补性强,实施「团进团出」多次往返政策,让符合要求的旅行团可在横琴游玩、住宿,并多次往返琴澳,大力推动两地开展旅游互动融合,拓展澳门的旅游活动空间、活跃横琴旅游经济,显著提升游客的旅行体验和内涵,有助于吸引更多旅行团访问澳门和深合区,实现琴澳旅游业及旅游关联的其他产业共赢发展,更广更深体现「旅游+」和「+旅游」的活力和能量,助力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

  实际上,横琴与澳门的旅游资源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互补性比较强。因为很多家庭来澳门旅游的时候发现,小孩子没有地方玩,不像香港有海洋公园或者迪士尼。但横琴有长隆海洋公园,这样子就跟澳门形成了旅游资源的互补。另外,澳门多数酒店是属于豪华型,房间售价不菲,并非是所有内地游客都能负担得起,这就造成许多内地游客未能在澳门过夜,返回珠海住宿,但由于多数签注尤其是旅游团签注是一次性有效,因而就无法尽情对澳门进行「深度游」。在实施此便民利企出入境政策措施后,参与「琴澳旅行团」的内地居民,就可以在任一口岸进入澳门后,在七天内连续多天每晚回到横琴的酒店度宿,翌日再到澳门旅游。既可让旅客用尽签注天数及节省部分酒店费用,也可让现时待发展的横琴的酒店得益。这就使得澳门与横琴能够在旅游文化领域充分利用人才、资源,通过互补与交流越来越融合。

  而「忧」的是,有部分澳门导游认为此便民利企政策措施并未能让他们受益,因为相关「实施细则」规定,只有在横琴深合区登记注册的导游,才能担任「团进团出」旅游团在澳门旅游时的导游,他们这些「在地」导游反而是「蛋家鸡见水——得个睇字」,因而心生「喧宾夺主」的不平衡心理。实际上,澳门专业导游协会会长胡惠芳就指出,「现在有一个新政策可以多次来回,像是有一个希望,但原来没有我们的份,有业界亦反映,可否容许澳门导游踏出多一步,给我们跟团过去做导游工作,横琴方面亦已记录,希望可以更快考虑用甚么方法和政策,让我们可以在横琴做好这份工作。」也有导游业界人士表示,现时澳门约有一千多名持横导游牌的导游,而新政策列明,必须选用内地领队,并且要十天前登记申请,希望与横琴有关方面沟通,容许本地导游到横琴接团。

  这些澳门本地导游有此「不平」心理,除了是关乎个人「切身利益」之外,更是感到困惑:从习近平主席发出开发横琴的号召,到中央发布成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各种政策文件,都指出是为了丰富「一国两制」的实践,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重要动力,有利于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尤其是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因而横琴各项涉及澳门的措施,虽然是互惠互利,但也应当是以澳门为主,横琴为辅。现在的这项只有横琴导游才可以担任「琴澳旅游团」的导游,澳门本地导游却不能参与的做法,似乎是本末倒置。

  诚然,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起,珠海市人大以地方立法权制订的《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及此前颁布的《香港、澳门导游及领队在珠海市横琴新区执业实施方案(试行)》施行之后,据说已经有数百名澳门导游前往登记申请备案及接受岗前培训,并通过了考核及认证,顺利获得在横琴执业的资格。也就是说,持有澳门有效导游工作证的澳门居民,无需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可直接向横琴新区相关部门申请备案,经培训、认证后领取专用证件,即可在横琴新区范围内提供旅游服务。这当然是利澳惠民的好政策,促进两地旅游业发展,是一片好意,也是高瞻远瞩。不过,这是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立之前的时,虽然可以「乘坐直通车」成为深合区的导游,但只能是在深合区执业,而且其后真正在横琴带过团的澳门导游并不多。

  有本澳导游业者反映,即使是按照上述政策在横琴登记申请备案及接受岗前培训,并通过了考核及认证,顺利获得在横琴执业的资格的澳门导游,也不能参与「团进团出」琴澳旅游团的导游业务,亦即只能是由内地导游执行。这就让澳门导游业者失望了,认为在此议题上,并未能真正落实中央有关粤澳深度合作开发横琴的精神。

  因此,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属下的经济发展局,有必要适度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琴澳旅游团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琴澳旅游团经办旅行社资质认定办法(试行)》的相关内容,允许已经在深合区登记申请备案及接受岗前培训,并通过了考核及认证,顺利获得在横琴执业资格的澳门导游,也可参与琴澳「团进团出」旅游团的导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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